2021年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1
2021年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的统一安排,现就2021年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考试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二、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以州人社局发布的《2021年度恩施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公示的对象为准。具体名单见附件(附后)。

三、面试资格复审地点

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人事科407办公室(恩施市舞阳办事处耿家坪村马家鞍组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四、面试资格复审要求及递补程序

1.考生需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代办。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上述原因出现空缺的,从同一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3.递补时间截止为7月6日下午17:00。递补期间,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人事科。根据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五、应提供的材料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校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件。

3.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意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认定材料。

4.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书。

5.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6.对报考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的要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事项

1.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申请的,依据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2.防疫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2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要戴好口罩,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或有相关必要证明的才能进场。不服从资格复审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印发的《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州事业单位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21〕1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4.面试资格复审联系人:

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人事科吴淑华,联系电话:8235844。

   附件:2021年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