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启动工作的部署安排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06-02
关于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参保启动工作的部署安排
索引号: 77756995X/2020-8274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发文字号:
文件类型: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02日 效力状态: 失效

今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培训宣讲阶段。主要是明确业务培训人员,抓紧制定培训方案,尽快落实培训工作。第二阶段是参保登记阶段。主要是完成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参保单位预登记;二是在职人员参保登记;三是改革前退休(职)人员待遇信息登记。第三阶段是全面运行阶段。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测试完成后,拟于8月份在全省部署全面实施运行工作,按照登记、申报、核定、缴费、计发等完整业务经办规程进入实际运行阶段。省局的总体安排是5至7月完成一、二阶段的工作,8月至年底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参保工作。具体要求为: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各县市务必要提高认识。克服等待观望、左顾右盼的畏难情绪,克服"等靠要"的消极思想,克服磨蹭拖拉的疲沓作风,切实增强主体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推进方案,做到五个明确(目标、内容、责任、时限要求、保障措施),认真研究解决制约经办启动的矛盾和问题。

二、把握原则,实行分类分批办理。总体原则是:符合政策、尊重历史、分类处理、保持稳定。分类分批办理的顺序是:第一批为机关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第二批为行政类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第三批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必须是分类改革、工资调整、岗位设置三项工作全部完成后才作为条件成熟的单位纳入参保登记范围。我们必须坚持条件成熟一个纳入一个。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登记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上半年,务必做到四个到位:一是政策制度培训到位;二是职责分工落实到位;三是相关部门协调到位;四是机构编制人员安排到位。在具体业务经办中,坚持做到与全省保持四个统一:政策统一、经办操作统一、信息管理系统统一、宣传口径统一。

四、加强学习,准确把握"1+N"政策体系。我省"1+N"政策体系是:"1"是指省政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64号),"N"是指11个配套文件,将分三批陆续出台。第一批已经出台的五个文件主要是解决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的参保问题,即:全省缴费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规定、养老金计发办法、省直缴费工资缴费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标准、一次性退休补贴办法、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工作规定。第二批将出台的四个办法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即:老机保与新制度衔接办法、乡改事业单位参保衔接办法、范围外人员参加企保办法、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参加企保办法。第三批将出台的三个文件主要是解决其他问题,即:职业年金实施办法、若干问题处理意见、全省经办能力建设指导意见。省人社厅和省社保局为做好经办和信息化工作正在拟订全省统一的经办规程、经办机构征收保险费的办法和社会保障卡发放方案。

根据省厅出台的第一批文件,我州也陆续出台了关于做好改革有关准备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函[2015]381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成建制首次参保工作方案(州人社发[2015]125号)、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确认工作规定(州人社发[2016]2号)、州直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统筹项目规定(州人社发[2016]3号)、奖励性补贴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州人社发[2016]4号)、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实施方案(州政办发[2016]12号)、进一步明确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相关操作口径(州人社函[2016]178号)。

五、抓紧准备,正式启动经办工作。从去年元月以来,我州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是成立了机构,二是开展了调查研究,三是完成了数据采集,四是进行了新老办法待遇测算,五是开展了老机保数据清理,六是参与了全省六个试点市州的系统测试,七是本月13日将举办州直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培训。

各县市要按照安排部署正式启动参保工作,及时与相关部门商定成立参保审核工作专班,参保工作分为单位申报、编办、人社审核、社保登记入库依次进行。要求符合参保条件的单位认真审核干部职工档案,填写单位申报表、人员汇总表和个人信息表,连同相关证件和资料提交编办和审核专班审核。

参保审核工作专班的主要工作职责有三项:一是会同编办审核参保单位在职人员的参保条件,二是审核参保单位已退休人员的身份,三是核定已退休人员统筹内项目待遇标准。

六是把握进度,及时上报进展情况。各县市要按照省厅关于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从五月份起,定期上报以下工作进展情况:一是系统完成单位预登记的情况;二是申请参保审核的单位及人员数量;三是完成参保审核的单位及人员数量;四是经办工作实际运行情况,即实际征收养老保险费、发放养老金的单位数量、在职及退休人数、金额等;五是增加人员编制情况;六是工作部署、建立协调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当地出台的程序性、操作性文件。七是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以上情况将纳入县域经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