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25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种业振兴十条措施的通知
索引号: 01146023X/2021-48749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文单位: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1〕30号
发文日期: 2021年09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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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十四五”时期加快推进种业振兴的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种业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抢抓湖北省中国种都建设机遇,紧扣全州农业主导产业链建设,聚焦育种科研创新,聚力市场主体培育,推动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科技为支撑、人才为根本、产学研融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产业体系,现就加快推进种业振兴提出十条措施。

一、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实施农作物、畜禽、水产以及中药材等种质资源普查和征集行动,建立地方种质资源目录。推动武陵山区农作物、中药材和畜禽遗传种质资源库(场、区、圃)建设,建立中期库保存、原产区保种和资源场(圃)繁育保护体系。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认证挂牌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6家,地方畜禽遗传资源有效保护率达到100%。

二、支持种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创设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校联合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种业研发平台。大力支持湖北民族大学建设国家级武陵山中药材检验检测中心、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国家级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省农业科学院中药材研究所建设中药材种质创新与质量控制省级重点实验室、州农业科学院会同企业建设恩施州畜禽品种改良与健康养殖工程中心。加强州农业科学院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申报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力争在5年内建成全国一流的种业科技创新中心。

三、建立联合育种攻关机制。聚焦重点产业链,围绕地方优势特色物种,按照“一种优势作物(畜禽)、一个育种攻关团队、一笔研发经费、一定五年期限、一批育种成果”办法,整合科技人才资源,创新联合育种体制机制。制定育种攻关团队管理办法,支持育种攻关团队优先申报科技项目。完善种业人才激励机制,落实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按规定到企业兼职兼薪、领办企业或以科技成果参股企业等政策。

四、大力培育地方优势品种。提纯复壮本地品种,合理引进名优品种,培育一批地方品种、主导品种和品牌产品专用品种。茶叶重点挖掘地方优势资源,培育最适宜生产恩施玉露和利川红的专用品种;魔芋重点选育抗病优质高繁殖力品种;中药材重点选育和提纯复壮大宗道地药材、珍稀名贵药材品种;水果重点培育柑橘、猕猴桃特色品种;粮食作物重点选育抗晚疫病优质马铃薯、抗稻瘟病优质稻、抗灰斑病且粮饲兼用玉米品种;畜禽重点培育具有地方种质基础的恩施黑猪、恩施黄牛等品种。到2025年,每个主导产业培育2—3个特色主推品种,提升核心种源自给率。

五、培育壮大种业企业。深化国有种业企业改革创新,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实前端种业,延伸产业链。鼓励引进州外优势种业企业落户或参股州内种业企业。推动州内公益性育种资源、科研成果主要转化到重点培育企业,引导资源、人才、成果向企业集聚。加大政策性银行对种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种业企业各项税收、农作物制种以及畜禽种群保育保险政策。每个县市重点培育2—4家以主导产业为依托、优势品种开发为基础的差异化、专而精的特色种业企业。鼓励具有生产经营资质的自主育种创新能力种业企业创建农业产业化州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

六、强化繁育基地建设。科学规划种业生产基地区域布局,优先保障良种繁育设施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改善基地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快建设国家级、省级良繁基地和南繁科研基地。扩大马铃薯、水稻、玉米繁育供种规模,推进茶叶、蔬菜、中药材、水果特色良种繁育,建成一批专业化、集约化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畜禽核心育种场(站),提升本地供种保障能力。

七、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大力推广农作物优良品种,重点解决马铃薯、魔芋、中药材、水果等自留种问题严重、良种难以持续转化等“瓶颈”。加快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建立一批优质良种基地,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健全畜禽良种推广体系,有序引进国内外优良品种,重点提高畜禽品种引种质量,到2025年主要畜禽良种覆盖率达到96%以上。

八、提升种业服务能力。鼓励科技人员对接服务龙头企业及种业产业,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专家工作站、成果转化基地、试验示范基地。完善州、县市、乡镇种业专业化服务体系,健全州、县两级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与评价机制,实施恩施州特色农作物新品种认定制度。逐步扩大各主导产业公益性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特色农作物、地方畜禽试验示范基地。跟踪调查市场推广农作物品种的种性变化,防止种性退化品种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

九、依法严管种业市场。严格种业市场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强化行政许可后续监管。严格引种、调种行为,建立可追溯制度,加强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检测管理及产地、调运的检验检疫。加大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涉种违法行为。健全完善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现代种业管理体系。

十、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州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种业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种业振兴重大项目、重大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农村局,负责种业振兴协调推进工作。建立种业振兴考核机制,将种业振兴纳入粮食安全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从2022年起,州、县市将种业振兴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并实施种业振兴专项资金补助办法,重点支持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区域试验、种业创新平台创建、联合育种攻关、种业龙头企业培育和良种繁育等。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要把种业振兴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安排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