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对州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00029号建议的答复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3
州发改委对州八届人大四次会议20200029号建议的答复

刘文波、向朝阳、罗朝勇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确实降低中小企业检测成本的建议》收悉。州发改委高度重视,党组书记、主任杨天龙亲自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方案,多次督办29号建议办理情况;分管领导多次与代表、协办单位沟通协商,并召集州财政局、州委编办、州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公共检测中心、州疾控防疫中心等六家单位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落实建议解决办法。因建议涉及政策性问题较多,部分问题已经解决,部分建议将随着国家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推进而逐步落实。现具体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给具备检测资质的政府部门检测机构从经费预算上适当增加,让检测机构有经费为企业做好服务,如不能给予检测机构的经费预算增加,可以允许检测机构对企业服务时收取适当的费用的建议

目前,我州政府(含县市)直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府各部门具备检验检测资质的机构均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工作经费由政府财政全额保障。其中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州疾控中心、州计量检定测试所三个单位为州级预算单位,州财政全额拨款;州环境监测站为省级垂直单位,所有经费由省级财政安排。2019年,州财政(本级)对上述检测机构共下拨行政事业经费9002万元,预算执行率约94%(其中州检验检测中心5845万元,预算执行率95%;州疾控中心2515万元,预算执行率93%;州计量检定测试所642万元,预算执行率95%);2020年,州财政(本级)对上述检测机构共划拨行政事业经费12683万元,截止7月底预算执行率39%(其中州检验检测中心2020万元,预算执行率63%;州疾控中心10090万元,预算执行率34%;州计量检定测试所573万元,预算执行率42%)。这些经费完全能够保障这些检测机构的正常运转,没有发生经费不足的情况。

2015年质检系统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以后,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职能定位,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分为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和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我州(本级)成立了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2019年机构改革后更名为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属州政府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履行属于政府职能,承担社会公益责任的法定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的检测工作(非强检计量器具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检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企业按强检计量器具每年必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即不能收费。同样,州计量检定测试所、州疾控中心等公益一类检验检测机构也不得进行经营收费活动。对于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其面向社会的非法定强制检验检测项目,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类别管理,收费标准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即检验机构根据市场状况自主定价。

我州时下最大的困难是尚无本区域自己的经营类检验检测机构。

二、关于政府给主管部门检测机构人员编制合理配置,让其能及时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建议

当前,全州政府直属公共检验检测机构和政府部门检验检测机构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从事经营性收费活动。从这些事业单位当前履职情况看,现有人员编制能胜任承担的履行政府职能和社会公益责任的法定强制性检验检测项目检测工作。因此,这些机构编制设置是合理的,配备也基本到位。比如,全州各级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共核定编制226人,实有在岗177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公益类检测机构能力建设,保障履行政府强检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恩施州关于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全面加强计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努力建成以恩施州计量检定测试所为中心,利川、来凤为副中心,咸丰、巴东为补充三级布局,社会计量资源充分利用,服务恩施州高质量发展的检定、检测、校准体系(目前全州60%县级机构达到了“二类”要求,其余均达到“三类”要求;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能力覆盖率达到了90%)。二是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积极推进全州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按照州级主检、县市分检、企业自检的原则,合理配置检验检测资源,构建全州检验检测服务格局,尽最大能力接受委托送检业务,努力为企业药品、硒食品、农副产品及工业产品检测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州域产业发展。

(二)加大经营类检测机构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活力

一是坚持法治引领、市场驱动。加快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有关政策法规清理工作,进一步配合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统一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资质管理,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营造各类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由检测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在全州培育由市场配置资源,以独立企业法人形式存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跨地区、跨行业的检验检测认证企业,面向社会提供社会化、商业性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承接政府购买的检验检测认证服务。

(三)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探索多种所有制模式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共存

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统一安排,深化全州公共检测类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一是县市原则上不设公益性检验检测机构,推动各种模式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实施纵向整合、横向整合、同城整合。二是推进部分公益类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企业化转制,积极探索包含混合所有制在内的多种资产管理方式,支持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财政资产变为经营性资产,按照资本运作方式组建经营类检验检测认证企业。

最后,真诚感谢你们对州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感谢你们对政府部门工作的关心,并恳请你们一如既往地理解、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州域经济发展、对政府部门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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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领导姓名:熊文治      联系电话:18986868481 

经办 人 姓名:梁运甫      联系电话:15571868216

邮 政 编 码 :445000

抄送:州督查考评办公室、州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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