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3-24
建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3735/2021-0957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单位: 建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发文字号: 〔2021〕1号
文件类型: 建森防指办发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21年03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建森防指办发〔2021〕1号

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及国家、省、州关于继续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清明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21春节期间我县连续发生多起山火,由于扑救及时未造成大面积火灾和人员伤亡。但随着农忙时节到来,特别是清明节将至,群众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增多,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不断增大,火灾防控形势日益严峻。目前正值我县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也是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大挑战。各部门要继续落实州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十个到位”“八个强化”工作要求,“实打实”拿出“硬措施”,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找出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万万不可麻痹大意,放松警惕。

二、突出重点,抓实森林防火工作

(一)压实防控责任。各乡镇、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内森林防灭火工作,保证扑火救援所需人、财、物及时到位;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森林防灭火各项措施落实落地;严格落实“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党员包户、护林员包山”的包保责任制,消除管理盲区和死角。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要组织专班,由领导带队,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查,加强野外用火的监管,督促护林员到岗到位。各村支两委、“尖刀班”成员要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工作到组到户到山头,每日开展巡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护林员要每日巡山,及时发现和制止野外用火行为,通信设施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巡山情况每日向村支两委报告。县级国有林场、以森林景观为主的旅游企业等单位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强化输配电线路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式管理,限期整改到位。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管控措施,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严格火源管控。一要落实重点人群的监护管理。对痴、呆、傻、精神病等特殊人群,各村(社区)要落实专人管理,登记造册,密切盯防,压实监护人责任。二要全员管控“野外火源”。要组织村组干部、“尖刀班”、护林员、志愿者劝导员,加强巡查,严禁带火上山和进入林区。三要严格执行“禁火令”。我县自2021年3月23日至4月5日全面实施森林防火戒严,严禁烧火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林内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目标要求,抓好禁火措施落实,切实增强 “禁火令”的严肃性。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对火险气象信息、安全用火常识、森林火灾应急扑救和避险自救知识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教育。除利用广播、电视、标语、短信等传统方式宣传外,还要充分利用当前普及的微信、小视频等工具编制一些通俗易懂的、老百姓乐于见闻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要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的力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格局,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全力推进群防群治。

(五)做好应急准备。一要做好扑火队伍准备。各乡镇和森林防灭火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全县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迅速组织队伍开展一次森林灭火培训演练,保持森林防灭火常态化备勤。各村(社区)要进一步加强森林扑火志愿者队伍建设,有针对性地做好培训。二要做好物资储备。各乡镇和森林防灭火相关部门要对森林防火物资库存情况进行清理,建好台账,根据防火需要及时补充。同时做好扑火车辆机具检修维护,确保能正常使用。三要做好预案准备。结合当前防灭火工作,按照应急预案修订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做好预案修缮,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注重适用性。

三、落实工作要求,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质量

一是切实强化应急处置。一要做好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分析,及时发布森林火险信息,强化预警预报。林业部门要加强火情监测,依托瞭望塔、地面巡护、视频监控等多种手段,对火情进行全天候监测。各乡镇、各村(社区)要加强预警信息推送,落实各项应急准备。二要加强早期处置。护林员要切实发挥的森林防灭火前哨作用,林业部门要加强火情的早期处置,抓住有利时机及时把火扑灭,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三要坚持科学扑救。各级森林防灭火队伍要加强个人防护,确保科学有效地扑灭火灾。禁止动员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人员参加扑火,尽最大可能避免人员伤亡。火灾扑灭后,要留有足够的力量清理余火并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功亏一篑。

二是切实规范信息报送。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执行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要第一时间核实反馈林火热点信息,杜绝脱岗漏岗、迟报漏报现象发生。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严格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火情信息,确保信息一致,政令畅通。

三是切实加强责任追究。一要依法惩处。林业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侦破力度,继续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违法犯罪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警示教育广大群众。二要严格责任追究。清明节前,各乡镇部门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对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履职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由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建始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