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公民民族成份登记变更审核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5-11
关于进一步优化公民民族成份登记变更审核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5979X/2020-112203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发文单位: 恩施州民宗委 发文字号: 恩施州民宗发〔2020〕3号
文件类型: 恩施州民宗发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0年05月11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民宗局、公安局:

根据《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民委 公安部第2号令)、《湖北省民宗委 湖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鄂民宗发〔2018〕1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7号)和《国家民委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中相关证明事项的通知》(民委发〔2019〕20号)精神,按照州全面深化改革、“放管服”改革和州人民政府“一张网”建设工作安排部署,现将进一步优化公民民族成份登记变更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确认和申请变更审批方式程序

(一)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民族成份确认。公安部门在办理新增人口户口登记时,应当根据新增人口父母的民族成份,确认其民族成份。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由父母共同填写《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予以确认并登记。

(二)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份

自2020年5月15日起,州县两级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在恩施州智慧政务服务云平台运行,实行网办。

县市民宗局受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后,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等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的,指导申请人填写《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在该《申请表》右上角编号(其编号按县市名首字+年度+申请人本年度累计次序编排,如利川市2020年累计第180名申请人编号为:利2020180)后按程序送签,在《申请表》“县级民族事务部门初审意见”栏加盖县市民宗局民族成份证明专用章;填写《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情况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连同证明材料一起扫描成PDF或JPG格式文档,以县市管理员身份登录恩施州智慧政务服务云平台上传。

州民宗委在恩施州智慧政务服务云平台受理,审查通过后,按程序送签,在《申请表》“市州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栏加盖州民宗委民族成份证明专用章;填写《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以下简称《审批意见书》),编写与《申请表》对应的编号,在审批部门骑缝章和审批部门公章处加盖州民宗委民族成份证明专用章;在《备案表》加盖州民宗委民族成份证明专用章,并将三份表扫描成PDF格式文档一并在平台反馈审批结果,同时抄送州公安局。

县市民宗局在恩施州智慧政务服务云平台下载审批结果,通知送达申请人,《申请表》《备案表》在县市民宗局存档备查,《审批意见书》抄送当地公安部门。

二、进一步便民优化部分证明事项

对于居民户口簿不能直接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可选择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法院判决书、司法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和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以选择自行提供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也可以由县市民宗局通过函询向相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取得证明,办理期限可适当延长。

三、建立现场审核和集中审核机制

每年高考前期,各县市民宗局要主动进驻属地中学,现场审核户籍在属地范围内的在校学生民族成份。户籍学籍均在州内但跨县市的当年高考生,州民宗委将适时组织各县市民宗部门业务人员集中统一审核。对户籍在州内学籍在州外的当年高考生,实行“首问”受理审核。

四、有关要求

(一)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各县市民宗局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严格具体工作程序,把握承诺办结时限,规范行政行为,改进服务作风,做到便民高效。

(二)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年度“民族团结进步宣教月”活动,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条件、变更程序、提交材料等进行广泛宣传。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做好政策解释,对缺件的申请人一次性告之补件事宜。

(三)各县市民宗局要明确公民民族成份变更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每半年对辖区公民民族成份变更业务进行一次统计汇总,并按统一格式上报统计表。近期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信息上报州民宗委政法宣传科(联系人:代飞,联系电话:8272709,QQ:14622891)

(四)州民宗委、州公安局将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对审核把关不严、违法违规变更民族成份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1.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2.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申请表

3.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情况备案表

4.湖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恩施州民宗委  恩施州公安局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