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04
恩施州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恩施州商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恩施州商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实施“开放活州”战略,推动全州扩大对外开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以及国际国内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州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际国内贸易发展战略以及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

(二)研究提出并指导全州流通体制改革,参与研究和拟订全州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具体办法,协调指导全州商品市场建设与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与重要生活资料的流通监督;承担全州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责任,规范汽车和汽车配件市场秩序;贯彻执行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参与拟订全州流通业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拟定全州国内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负责全州内外贸易商品的流通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和规范全州批发、零售、免税商店、饮食服务、商品展销、拍卖、典当、租赁、再生资源回收等商业和服务业;承担全州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州石油成品油、茧丝绸市场行业管理;承担全州酒类流通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全州中小商贸企业融资担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申报补助等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四)提出和拟订全州利用外资、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负责限额以内外商投资和其他形式投资企业的设立审批;指导全州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与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投资促进工作;负责审核国家和省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和转报事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组织全州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综合协调、指导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州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州进出口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全州对外贸易的通关、通检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审批出口加工贸易;负责组织申报全州商务系统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汇总编报全州年度进出口计划指标,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负责

全州进出口贸易统计工作。

(六)指导境外驻州经贸代表机构开展工作;研究拟订适应我州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州服务贸易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发展战略;负责全州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监督管理;负责拟订本州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实施办法,承担境外就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审批和监督检查等职责;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负责全州对外援助项目和有关国际组织对我州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监督多边、双边对我州的无偿援助及捐赠。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鼓励高新技术出口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推进全州科技兴贸战略,并拟订全州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全州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工作。

(九)负责全州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全州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

(十)组织并指导全州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机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州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全州商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督办、宣传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办理商务部、省商务厅要求督办落实的商务执法案件和全州跨区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州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全州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维护公平竞争,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药品流通市场体系;指导和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和行业组织化水平,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指导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推动行业信用建设。

(十三)负责指导全州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负责全州内外贸易职业技术培训,指导州商务技工学校、州商业饮食服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工作;负责全州商业饮食服务职业技能鉴定。

(十四)加强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职责,以良好的服务态度,最快的办事效率,为全州内外贸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严格履行公开承诺服务制度,达到行政提速的目标。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州商务局、州贸促会合署办公,内设机构16个科室:办公室、对外开放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对外贸易科、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和商贸

服务科、涉外事务科、外资外经科、外贸发展科、招商项目科、招商服务科、市场秩序科、人事科、老干部工作科、口岸科。

现共有编制人数43名,其中州商务局32名,州贸促会11名;州商务局在职人员26名,州贸促会在职人员7名,离休人员5名,退休人员58名,退职人员2名,遗属人员5名,长期聘用人员13名。

2017年商务主要工作任务

(一)指标和主要任务: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2016年增长12%。

2.完成招商引资310亿元以上。

3.完成利用外资4500万美元以上。

4.完成外贸出口力争达6亿美元。

5.大力开展“电子商务年”活动,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6.积极发展商贸服务、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业,新建一批商业综合体、大型专业市场、物流园区和特色商业街。

7.用好贫困地区企业优先上市绿色通道,引进东部沿海企业到我州“筑巢上市”。

8.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合作、承接产业转移,主动对接战略性项目和新兴产业项目,务实招商、精准招商,着力在招大引强上实现新突破。

9.积极创建全国富硒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国家级茶叶出口基地。

10.坚持党的领导地位核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全过程,以党的建设促进政府自身建设。

11.始终坚持“依法治州”战略,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各项工作始终。

(二)工作要求

1.时序同步,均衡调度。各块加强对各项指标任务的均衡调度,及时做好跟踪服务和检查督办工作,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实行月通报。

2.及时总结,按季报送。经责任领导审核后,各责任科室于每季度首月12日前将上季度工作完成情况报送局办公室汇总形成综合材料,送主要领导审定后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

3.注重落实,严格奖惩。州政府将实行任务清单管理,把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列为管理考核和督查重点,对工作进展情况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对未完成任务和未及时报送的,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部分 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收支总预算1595.19万元,较2016年收支总预算1624.73万元减少29.54万元,降幅1.82%,收支总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人员退休等。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5.19万元,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2.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7万元。

二、2017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收入1595.19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收入1624.73万元减少29.54万元,降幅1.82%,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人员退休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5.19万元,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2.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7万元。

三、2017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总支出1595.19万元,较2016年预算总支出1624.73万元减少29.54万元,降幅1.82%,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人员退休等。其中:

基本支出1161.1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535.9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2.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2.88。

项目支出434万元,其中:其他海关事务支出9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商贸)40万元、招商引资163万元、其他商贸事务支出141万元。

四、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恩施州商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5.19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9.54万元增加155.65万元,增幅10.81%,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导致结构的变化,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02.8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87万元。

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总体规模情况

恩施州商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5.19万元,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39.54万元增加155.65万元,增幅10.81%,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取消了非税收入安排的拨款、无上年结转资金,增加了财政拨款收支,导致结构的变化,无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无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结构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2.54万元,占62.85%、社会保障和就业502.88万元,占31.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9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47.87万元,占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安排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海关事务(款)其他海关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68.54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万元。

5.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2.88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41.9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47.87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1.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38.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122.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境)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6万元,其中:因公出(境)国费4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增加45.9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预计参加州政府、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组织的出国考察次数增加;二是2017年增加了如“2017国际茶业大会”等活动导致接待党政代表团和客商的人数、频次增加。

八、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恩施州商务局(行政单位)、恩施州贸促会(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32万元,比2016年预算122.58万元减少0.26万元,降幅0.21%,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恩施州商务局(含州商校)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1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购置、办公设备更新、租车费等。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2017年恩施州商务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22万元,主要是:会议费、印刷服务、法律服务、档案管理服务、组织参展会务服务、专家咨询、车辆保险、车辆维修、机关大楼零星维修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恩施州商务局(含州商校)资产总额1694.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3.31万元,固定资产1201.63万元。共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公务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1辆处于非使用状态,3辆已经移交,均待处置下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17年恩施州商务局共设置8个项目:“电商工作经费”、“组织招商引资活动经费”、“党建、综治、文明创建、老干等目标管理”、“组织参展活动经费”、“自费自聘人员经费”、“外贸出口等相关业务培训费”、“双打及商务执法经费”、“海关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34.00万元,按照总体项目实施,计划达到预期的效果。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未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十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五)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反映商贸部门用于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反映商贸部门用于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五)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六)“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十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八)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