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2-10
解读:《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原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精神,提高我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邀请湖北省商务厅二级巡视员、电商处处长艾力对该《意见》进行解读。

问:该《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艾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生息息相关。随着我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方面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湖北省现有各类物流企业上千家,但该行业呈现“小、散、乱”的状况,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建设和分布不合理的现象,企业间信息共享程度低,跨地区、跨企业的物流资源整合不够,尤其是偏远地区和村、湾一级的服务店覆盖率较低,导致物流资源利用率低,城乡一体化物流网络布局不均匀。出台《意见》,就是要全面加快推动制度创新,解决发展中的新问题,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

问:该《意见》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艾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互为支撑,相互促进。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坚持规划引领、协同带动、共建共享、融合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基础体系为重点,以营造制度环境为保障,优化快递物流节点布局,提升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提高电商物流末端服务能力,建立智慧快递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问:该《意见》提出的政策措施有哪些?

艾力:《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协同发展,明确了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实现许可备案事项网上统一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创新产业支持政策,统筹规划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将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将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依托我省区位交通优势,尽快构建面向全国、覆盖全省各市、州、县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引导快递物流企业完善优化网络布局,加强快件处理中心、仓储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重大项目建设,努力将湖北打造成全国快递核心枢纽。四是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和便利通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快递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五是加强新技术开发及应用,推进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关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研究与应用。推进物联网技术与电子商务模式的融合创新,推进建立完整的商品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六是发展绿色生态供应链,推动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绿色包装物选择,建立积分反馈、绿色信用等机制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 

(转自湖北省商务厅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