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工作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08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工作通知
索引号: MB1528392/2021-493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字号: 恩施州退役军人函〔2020〕19号
文件类型: 恩施州退役军人函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20年04月08日 效力状态: 有效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工作通知

恩施州退役军人函〔2020〕19号

各县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0〕3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鄂退役军人发〔2020〕7号)文件精神,决定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建立工作人员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请认真执行。

一、主要任务

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应与一定数量的退役军人建立联系“结对子”,定期不定期开展沟通联络,走访慰问,谈心交心等活动,联系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开展政策宣传,及时向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地方有关退役军人的政策措施。搞好调查研究,围绕退役军人遇到的重难点问题,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听取联系对象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工作,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状况,主动做好教育引导和疏解转化工作。推动政策实施,了解退役军人政策的落实情况,依法维护好联系对象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帮困解难,掌握联系对象家庭和个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尽心尽力排忧解难,不断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联系机制

(一)坚持重点联系与普遍联系相结合。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班子成员联系1-2人。其他工作人员以内设机构为单位,联系3-5人。重点联系功臣模范、参战参试、烈士遗属、特困退役军人。乡、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退役军人实行普遍联系,实现联系服务全覆盖。

(二)坚持平常联系与定期走访相结合。对重点联系对象,每季度联系一次、每年走访一次,联系对象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发生重大变故及“八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进行联系。

(三)坚持上门与上网联系相结合。在与联系对象面对面交流的基础上,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与联系对象互动频次,确保联系对象遇事能及时联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主要领导为联系制度落实第一责任人。干部职工应积极主动联系退役军人,深入细致做好“结对子”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记好联系工作日志,切实把工作做细做实,保证联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强化督导落实。将联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逐级上报。今年的开展情况,请于6月底、12月底分两次上报落实情况。州局将适时组织抽查,对好的经验做法宣传上报,对开展工作不力的进行提醒、约谈、通报。

恩施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