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的有关规定和编制要求,我单位编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涵盖中心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我中心主动在“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245条,其中,工作动态101条、通知公告46条、机构人员1条、信息公开2条(预决算公开2条)、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46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2个。“云上恩施”同步公开信息101条。中心属事业单位,全年无回应解读情况、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无举报投诉情况发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和提起诉讼案件。目前尚未出现发布有损国家形象、尊严、安全、利益的信息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81 | 3917.22 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还有欠缺。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丰富。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州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督办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到公开信息准确、全面、及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恩施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018.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