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川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24
关于印发《利川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1174/2021-4994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利川市教育局 发文字号: 利教发【2021】49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2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关于印发《利川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

《利川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利川市教育局                 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

利川市财政局                 利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24

利川市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湖北省“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市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围绕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1—2023第四期行动计划。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高效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上好园”的美好期盼,加快推进我市实现教育现代化进程。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

建成城乡全覆盖、办园行为规范、质量有保证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发展水平,力争达到如下目标。——优资源。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布局规划,优化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城镇和农村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总量,确保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0%以上;全市计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回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14所(见附表),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优结构。

进一步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体系结构,扩大城乡公办园覆盖面,提升学前教育优质普惠水平。确保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以上。——优队伍。

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和保育教师持有保育证比例均达到省定标准。——优内涵。

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继续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加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持续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推动幼儿园办园质量整体提升。三、发展原则

1.坚持政府

主导。依法落实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责任,建立健全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2.坚持公益

普惠。明确“公办民办并举、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公办学前教育办园规模、办园水平和整体服务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3.坚持内涵

发展。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幼儿园规范化发展,切实保障幼儿安全健康,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着力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提高办园水平。4.坚持均衡

推进。积极推行集团化办园,全面推广“名园+”办园模式,持续推进农村幼儿园提升工程,鼓励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集镇、城镇薄弱社区延伸,不断促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园际均衡。四、主要措施

(一)增加资

源供给,提升办园条件1.实施公办

园建设提升工程,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安全、就近、够用、适用”的原则,加快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配置步伐。以增加城区学位为重点,统筹中省资金和本级配套资金逐年安排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回购一批城镇小区建设配套园,老旧城区和新区建设要按需规划配建公办幼儿园;继续增加乡镇公办园学位,对人口多且公办园幼儿占比较低的乡镇,科学规划乡镇完小校舍办附属园或者幼儿班,利用闲置校产改建中心村公办园。各级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幼儿园要确保公办性质,确保提供普惠性服务。着力办好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辐射指导作用。2.规范城镇

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按照《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开展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督导,建立通报制度。2023年底前,城镇小区按规定建设或者补建配套园,并办成普惠性幼儿园或公办幼儿园。(二)加大投

入力度,优化保障方式3.健全经费

投入机制。保障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完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健全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和支持水平,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提升保教质量。加大幼儿园基础建设资金投入,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镇小区配套园回购和新园建设。4.完善幼儿

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制度。切实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500元/生/年标90人幼儿园按90人拨付公用经费的财政拨款最低标准;继续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生均公用经费200元/生/年补切实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健康发展。5.完善幼儿

资助政策。按要求健全对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在籍在园的残疾幼儿及其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制度。6.扶持普惠

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做好营利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幼儿园分类登记、分类管理、分类扶持工作,重点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退出机制,通过综合奖补、减免租金、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结对帮扶、推动集团化办园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其享受财政扶持政策的资格。(三)加强师

资建设,提升队伍素质7.健全从业

人员准入制度。按上级研究制定规范幼儿园各类教职员工岗位任职资格培训、考核和认定制度的意见执行。严格执行幼儿园园长、教师、保育员、卫生保健、安保、校车司机、生活服务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搭建平台对幼儿园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到2023年,全市基本实现幼儿园教职工全员持证上岗。8.配齐配足

教职工。按省级研制出台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执行。并督促民办幼儿园按标准配备教职工,确保满足幼儿园正常保教需求。9.保障教职

工待遇和合法权益。建立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对公办幼儿园的在编教师,执行统一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落实相关待遇倾斜政策;通过财政补贴、以薪养岗、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职工待遇偏低问题;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其教职工工资待遇;依法将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将学前教育师资统筹纳入教育系统各类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岗位评聘范畴,并按幼儿教师数在当地教师总数的占比落实相应名额。10.保障教

师培训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培训纳入全市统一师资培训计划,安排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和培训师资建设,保障培训工作合理需要,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四)创新体

制机制,提高保教质量11.落实学

前教育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省市(州)统筹,县级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要求,切实落实市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尤其是在定规划、促发展、扩资源、抓普惠、建队伍、提质量、保安全、保运转、保公平等方面的责任。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作用。严格落实公办幼儿园事业单位登记制度。2023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公办幼儿园,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事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工作。12.健全乡

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每个乡镇必须办好1—2所独立建制、财政拨款、园舍独立、质量较高、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并根据需要下设村级分园。建立健全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制度,实行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公办村级幼儿园(幼儿班)人财物一体化管理,中心村公办幼儿园可设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分园,也可设为独立建制的幼儿园,隶属于乡镇中心幼儿园管理。各地要通过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对民办幼儿园的业务指导。13.规范农

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管理。2023年,全市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均须在地、师资队伍、保教工作、作息用餐、经费收支管理等方面与小学相对独立;业务上接受所在乡镇中心幼儿园的统一指导。三个班(含小、中、班)及以上的为属幼儿园,不足三个班的为附设幼儿班。14.全面防

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规范幼儿园一日常规。继续加强玩教具、幼儿读物配备,加大室内外区角、功能室配建工作,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贯彻落实《湖北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实施方案》,优化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每年开展学教育宣传月活动,加大科学保教宣传力度,加强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及家长学校建设,积极推进家园共育。15.加强学

前教育业务指导。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教科研队伍建设,组建学区研训共同体,充分发挥专业指导作用;要充分发挥市域内优质幼儿园的示范、引领、指导作用,建立以省州示范幼儿园为龙头、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带动其他农村幼儿园共同发展的业务指导体系,提高市域内学前教育整体水平;建立健全城乡教师交流制度,引导城区优秀幼儿教师到乡村、边远地区任教或支教。16.完善幼

儿园质量评估体系。规范有序地做好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水平等级认定工作。每年开展办园水平等级认定工作,严格执行一址一园、一园一评、由低到高逐级认定等工作要求,组建专家指导团队,加强等级创建过程指导,以评促建,推进幼儿园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五)加强监

管,规范办园行为17.建立多

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对办园不规范行为的整治力度。认真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及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幼儿园责任落实挂牌督导机制,推进办园行为常态化监管。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管控、传染病预防接种、体检入园常态化机制,确保在园幼儿吃得放心、身心健康、快乐成长;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坚决消除“大班额”,逐步化解“大园额”;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幼儿园动态服务与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实行办园不合格退出制度。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

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市人民政府把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列入本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落实人财物条件保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二)推进部

门合作。建立学前教育综合改革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教育、编制、发改、财政、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卫健、残联等部门和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合力施策,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加大部门协作力度,及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健全督

导考核。市政府定期对发展学前教育第四轮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将予以公布。把学前教育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列入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的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建立绩效评估、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及时发现、纠正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附件:利川市

发展学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表(2021—2023)附件:利川

发展学

前教育第四期行动计划项目规划表(2021—2023)辖区序号规

幼儿

园名

称学校类型20

21—2

023年规划拟建年度规划

资金投入

(万元)资金来源(万

元)备注项目建设

类型

班数(个)规

划学

位数(

个)合计建设资金

设施

设备及教

玩具其他上级资金

本级

资金及其

他资金总

       计012437


2

073

4053


2020

0020

3760

35

80乡镇

1利川市


柏杨

镇第三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办改扩建1

23

602

02

121

0100

110

210

0竣工


,已开

2利川

市凉雾

学附属幼儿园公办改扩建3

90

202

1

10

5901

545

60

竣工


,已

开园

3利川

市忠路

双江幼儿园公办改建92

70

20

2

175

5052

05

52

0

竣工

,已

开园

4利川

市毛坝

公办中心幼儿园公办扩建41

20

20

2

220

0180

202

005

利川


市汪营



第二公办幼儿园公办改建12

36

02

02

330

0502

502

00

100


汪营九

年“一

贯制”建成后改建汪营一小辖区序号规划

幼儿

园名

称学校类型20

21—2

023年规划拟建年度规划

资金投入

(万元)资金来源(万

元)备注项目建设

类型

班数(个)规

划学

位数(

个)合计建设资金

设施

设备及教

玩具其他

上级资金

本级

资金及其

他资金城区6利川市

都亭

一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办改扩建9

27

020

2

140

0300

100

400

0竣工


,已开

7利川市岩洞

小学附属幼儿园公办小区配套

园,

装饰装修92

7020

2

130

0150

150

300

0建设


中,2

0

22.03开园8飞洋华府小

配套幼儿园公办回购小区

配套

园,装饰装修927020

2

211

0090

0200

500

600


9“天

纵城”


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回购小区

配套

园,装饰装修123602

02

215

0012

0030

0600

900


10“

园丁园


”幼

儿园公办新建12

36

02

02

315

0012

0030

0700

800


11“

四季未


来城

”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小区配套

园,

装饰装修12

3602

02

355

0400

150

150

400


12“

利天下


”小

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小区配套

园,

装饰装修92

7020

2

345

0300

150

150

300


13“

幸福里


”小

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小区配套

园,

装饰装修92

7020

2

345

0300

150

150

300


14碧

桂园“


清江

印”小区配套幼儿园公办小区配套

园,

装饰装修39

0202

3

20

0100

100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