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峰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22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峰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 011496021/2021-5050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鹤政办发〔2021〕20号
文件类型: 通知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2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鹤峰县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1年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67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鹤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