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投资项目入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怎样申报?
答:投资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条件
辖区内有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且尚未纳入调查单位库的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法人单位和其他调查单位(投资法人不能单独入库,须随同计划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项目一并入库)。
二、申报材料
(一)调查单位审核登记表
必须使用每年名录库专业下发的新表,由县级统计机构专业人员协助填写并审核盖章。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文件
1.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备案证上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在省发改委的“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可查询,并须附项目情况公示截图。
审批文件:
批复文件须为初设批复或可研报告批复,且须附《概算表》。
2.县(市)级以上政府的批复,且有明确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日期、下文日期、计量单位等基本信息。
3.具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完整的可研报告。
4.其他能证明项目计划总投资的文件材料。
(五)项目施工合同(施工协议)原件照片
施工合同(施工协议)材料要求显示开、竣工时间、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款支付节点或支付方式,合同签章为公司专用合同章或者是公司法人章。
(六)项目施工现场彩色照片
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至少两张照片,一张反映施工现场及施工进度情况,一张反映项目施工公示牌(门头)及现场核实人(县级以上统计局专业人员或乡级以上政府工作人员);
2.有拍摄日期(照片上显示);
3.照片下方注明项目现场核实人姓名、单位、电话、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开工日期(具体到路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