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工业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06
【问答解读】工业企业入库申报指南

    问:工业企业入库的条件和需要准备材料有哪些?

    答:申报条件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申报条件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以及视同法人的产业活动单位。

二、申报材料

(一)调查单位审核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三)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四)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留有企业交表人、县市统计局接收人的签名和联系方式)。

    (五)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加盖单位公章)。

(六)与提交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期别一致的增值税完税证明(原件扫描或金税系统电子税务局生成PDF)。

(七)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照片(显示整个电脑页面)。

(八)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并加盖企业公章。

(九)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照片,并加盖企业公章。

    (十)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