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工作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7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3735/2022-008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1〕38号
文件类型: 州政办发 文件类别: 规范性文件
发文日期: 2021年11月07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进一步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稳定增长,推动全州经济全面恢复,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振重点消费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9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汽车消费服务。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乘用车在使用环节按规定标准给予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财政负担50%;对新购置的新能源公交车给予2万元/辆的购置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市财政负担50%。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减税政策、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及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鼓励汽车生产、销售企业让利消费者,开展线上线下车展促销活动,推动汽车消费扩容提质。鼓励城市出租车、各级党政机关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城区内执法执勤用车更新配置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州经信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机关事务中心、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振零售餐饮消费。自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全力推进湖北消费券投放工作。积极组织州内商场、超市(便利店)、餐饮店(含外卖)等商户参与湖北消费券(普通券)活动,组织州内“荆楚优品”“荆楚好粮油”企业参与湖北消费券(特惠券)活动,充分激活消费潜能,所需资金由各县市财政负担50%。持续开展“百企千品进央企”“百企千品进万店”活动,推进州内更多优质产品入驻央企平台销售、进入大型商超卖场。组织举办“楚宴天下”楚菜消费巡展活动,促进特色农产品及楚菜餐饮消费。大力繁荣夜间经济,2021年底前每县市重点打造1—2个多业态并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争取省级重点夜间消费聚集示范区奖励。(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全力推进以展助销。抢抓武汉对口帮扶、杭州友好城市和“宜荆荆恩”城市圈建设等机遇,积极组织州内企业参加武汉电博会、武汉食博会、湖北农博会、武汉文化旅游博览会、荆楚粮油精品展、杭州电博会、深圳农交会、广交会、上海进博会、北京服贸会、全国粮食交易大会等省内外重点会展和产销对接活动,为相关产业生产、销售、采购企业搭建对接平台,鼓励各县市对2021年度辖区内参展企业布展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加大品牌宣传,办优“硒博会”、办强“引客入恩”旅游推介、办好2021年中国茶业科技年会等本地展会活动,深入开展产业研讨和经贸合作;深化“湖北老字号”“荆楚优品”“恩施硒茶”“恩施土豆”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特色农产品消费。(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推进新型消费扩容提质。健全“互联网+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引导限上传统大型商贸零售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引导更多优质产品供应商入驻更多电商平台,巩固“832平台”成果,大力发展平台经济;鼓励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家政等商贸行业实行数字化转型,发展覆盖居民“衣食住行娱”个性化服务;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推进远程医疗、预约诊疗、电子处方流转、药品网络销售等服务;鼓励在线文娱、线上旅游,丰富文化旅游业态;支持依托互联网的外卖配送、网约车、即时递送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新型消费扩容提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供销社、州经信局、州文旅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卫健委、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严格落实国家减税政策。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政策,激发小微零售实体活力。持续实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信用培植工程,加强政银企对接,支持法人银行利用再贷款额度发放个体工商户优惠经营性贷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申请民贸贴息贷款。协调、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以企业保证金和货款作为质押获得融资等创新服务,对已获得融资支持的中小微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并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加强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等行业的融资担保服务,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企业融资执行不超过1%的担保费率。(责任单位:州税务局、人行恩施州中心支行、州地方金融局、州商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强化商贸企业培育。完善商务、统计、税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建立限上头部企业、重点电商企业、达限企业、重点小微企业培育“四个清单”和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小微企业培育制度“两个制度”,做好企业精准服务,力争2021年新增培育100家以上限上商贸企业(含大个体户),推进限上商贸企业提质增效,夯实商贸行业发展基础。各县市要强化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工作考核,加大限上商贸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切实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责任单位:州商务局、州统计局、州税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依法查处湖北消费券参与商家违法经营行为和虚假消费行为,持续开展“商品无假冒无伪劣、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惩处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面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实施“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推进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和维护公平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施部门联合惩戒。(责任单位:州市场监管局、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公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各县市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措施,足额安排相关资金,在做好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与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深化省、州、县市互动,创新政策举措,放大政策效应,全面激活消费活力,力争有县市、乡镇分别入围全省10强消费县市和30强消费乡镇,获得省级资金奖励。

州政府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对接,加强对县市的行业指导、与同级部门的协同联动。州财政局负责筹集补贴资金并拨付到位,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激励先进县市;州商务局牵头负责支持零售餐饮消费工作;州经信局牵头负责支持汽车消费工作;州发改委牵头负责繁荣夜间经济工作;州发改委、州商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旅局等按职责分工推进以展助销工作;其他单位按照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