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恩施高新区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拟支持对象的公示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关于2021年恩施高新区省服务业引导资金拟支持对象的公示

为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促进我区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拟通过奖补等方式,对园区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企业给予奖励,重点支持推进纳入省“五个一百工程”的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研发、示范园区建设,对重点品牌培育、服务业领军人才、快递物流和新进规进统服务业企业予以奖励。现将拟支持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28日至1月4日。如对拟支持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来信请寄:恩施高新区科创经发局,邮政编码:445000;举报电话:0718—8986805;举报邮箱:752423836@qq.com。

附件2021年度恩施高新区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分配计划表.docx



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