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461136/2022-00755 | 主题分类: |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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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州水利和湖泊局 | 发文字号: | 无 |
文件类型: | 办法 | 文件类别: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1年09月06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实局党组对水利系统提出的“一篇好文章、一手好字、一副好口才、一手好绝活”要求,提高干部职工的写作水平与政务信息质量,展示水利工作形象,促进信息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要求
1.政治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传播正能量。
2.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情况,坚决克服形式主义。
3.准确性。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符合实际,文字表述准确,用词严谨,数字准确,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
二、计分办法
1.每上报1篇新闻计1分,上报1篇政务信息计2分,被局网站采用记2分。
2.上报的新闻稿件被州政府网站、省水利厅网站或同级别其他媒体采用的每条计3分,州领导、省水利厅领导批示的加5分;被省政府网站、水利部网站或同级别其他媒体采用的计5分,被省领导、水利部领导批示的加10分;被国家级网站或同级别其他媒体采用的计8分,被中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加15分。
3.上报的政务信息被州委、州政府、省水利厅采用的每条计5分,被州领导、省水利厅领导批示的加10分;被水利部、省委、省政府采用的每条计8分,被省领导、水利部领导批示的加15分;被中办、国办采用的政务信息每条计12分,被中办、国办及国务院领导批示的信息每条另加20分。
4. 严重错别字、误报本单位(科室)重要信息的每次扣3分,造成恶劣影响的扣10分。
5.上报信息有政治性表述错误、易引发负面情绪,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条信息扣10分。
6.被其他官方新媒体采用的正面宣传材料(如视频、音频、征文、论文、文学作品等),可获得同级新闻宣传得分。
7.调查研究报告按同级媒体2倍计分。
8.同一稿件被多次采用的,按最高得分计分。
三、其他事项
1.办公室按月统计各单位(科室)信息工作得分情况,并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予以通报。
2.各单位(科室)年度信息报送总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务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各单位(科室)每月25日将各级网站或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和信息报办公室汇总。
4.联合撰稿的单位(科室)自行协商计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恩施州水利和湖泊局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