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3
2021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要点
索引号: 77756995X/2022-00584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 发文字号: 恩施州社发〔2021〕1号
文件类型: 规章 文件类别: 规章
发文日期: 2021年04月2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2021年全州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州人社局党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转作风、敢担当、善作为、抓落实”,全面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全面加强全州社保经办系统职工队伍建设,着力破解各项经办管理服务的堵点难点,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突出政治统领。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力推动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州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在岗位、科室、单位、系统落实落地,始终把政治建设贯穿到社保经办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加强党性锤炼,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严实作风推动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抓好重点业务工作
    (三)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认真研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全面核查清理州本级问题数据,指导县市做好数据迁移基础工作。按照省社保局统一安排,完成数据迁移和上划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开展系统测试和业务培训,确保全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平稳运行。
    (四)完善工伤保险州级统筹。全面梳理排查工伤保险州级统筹存在的短板和弱项,认真研究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要求,积极争取州人社局的领导和支持,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伤保险州级统筹制度和政策,严格执行全省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业务流程和标准。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规范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与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卫计委、县市经办机构工作衔接,确保工伤保险州级统筹稳定运行,夯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基础。
    (五)做好待遇调整和发放。坚决兜牢民生底线,做好社保待遇联网发放的沟通衔接工作,确保各项社保待遇按时准确发放。按照国家、省出台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做好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城乡居民的养老金计算、调整和发放工作。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做好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定期调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代发资金工作。
    (六)加强基金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认真做好基金预算、决算编制工作,及时申报基金支出用款计划。狠抓全州社保经办系统基金财务队伍建设、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基金财务工作质量。与省社保局建立有效沟通机制,积极争取省社保局对口处室的领导和支持。定期与税务、财政、银行对账,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修订完善基金财务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业务科室经办工作,严控基金支付风险。做好会计核算基础工作,加强基金收支分析研判,筑牢基金风险防线。
    (七)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加强全民参保登记数据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精准扩面,做好全民参保数据动态分析。推动城镇就业的新业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面完成社会保险扩面计划。持续抓好退捕渔民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工作。巩固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成果,继续对返贫致贫人口代缴最低档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做好社保扶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八)推进工伤保险扩面。继续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积极推进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探索新业态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组织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
    三、规范业务经办工作
    (九)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严格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持续优化业务经办流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大力实施“网上办”“掌上办”。梳理排查经办风险,开展城乡居保待遇暂停发放问题核查专项行动,加强县市、乡镇、村社区规范经办业务培训,推进业务财务、业务档案一体化。全面清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政策衔接落实。
    (十)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深入研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现状,修订完善业务经办流程,梳理排查整改业务经办风险。通过权限管理和领取养老金资格核查,强化数据质量和风险管控。做好转业安置军人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的收缴工作。做好退休“中人”新办法待遇计发和补发工作。全面完成老机保与企保衔接,推进企保中符合条件人员与新机保衔接。配合做好实施准备期结算工作、省直汉外单位参保收尾工作、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视同缴费指数修正工作、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中期评估工作。加强与统计数据、联网数据的比对核查。
    (十一)规范职业年金经办。做好职业年金缴费资金、账户利息归集上划工作。比对核查年金缴费收入和利息、收益到位情况,按照内部基金财务管理规定,做好多缴年金退付工作。启动离职人员职业年金补记工作。做好信息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四、夯实经办工作基础
    (十二)加快社保经办智能化信息化建设。在与各险种省集中系统、省政务服务网对接的基础上,推进线上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做到权益查询、待遇测算等网上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实现“一网通办”。线下按照“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级审核、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要求,分险种、分阶段推进综合柜员制建设。在服务大厅添置智能设施设备,最大程度方便办事群众。
    (十三)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编制告知承诺事项目录清单,制作办事指南和告知承诺书文本。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一窗办、就近办、即时办。加快推进“同城一窗通办”、高频事项“全州通办”“异地通办”。坚持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并行,针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实际,开展优先办、代理办、上门办等服务活动。全面实施社保经办服务“好差评”。
    (十四)做好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准确把握部转移系统操作要求,制作转移接续经办服务指南,实现转移业务联网办理。进一步提升下载率和审核率,缩短审核时长,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理转移业务。落实“一地办理”要求,全面取消参保缴费凭证。做好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业务清理工作。
    (十五)做好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工作。充分利用“恩施社保”手机APP、微信12333公众号等,定期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远程自助认证。加强部门间、险种间的衔接配合,畅通数据共享渠道。强化数据比对意识,压实数据比对责任,待遇支付须有信息比对认证、自助认证、社会化服务认证结果数据进行支撑。加强财务审核,从严管控基金支付风险。
    (十六)推进数据质量提升。通过在线核验、数据比对、档案核对等方式,确保业务生产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完善联网数据、统计数据提取口径和校验规则,做好生产数据、联网数据、统计数据的比对、分析、应用。借助省、州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推进跨部门、跨系统数据共享,加快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十七)做好信息和统计工作。加强与省社保局、州人社局信息中心及系统开发商的沟通联系,保障州本级各业务系统的正常使用,指导县市做好系统应用和维护工作。加强系统应用的培训工作,指导各业务科室人员熟练使用相关系统。探索从系统中直接提取统计数据,加强与生产数据、联网数据的比对分析。坚持依法统计,做好统计报表、基金报表填报工作,加强统计数据应用分析,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季度核查督导全州社保综合指数完成情况。组织力量为社保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提供技术支撑。
    五、加强经办风险防控
    (十八)加大稽核工作力度。认真核查整改部、省下发的身份状态异常、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等疑点数据。梳理排查整改部、省发布的风险漏洞和高风险事项。依法查处应保未保、缴费基数不实、违规缴费、违规领取待遇等举报稽核案件。修订完善权限管理制度,建立相互制衡体制机制,梳理排查业务经办风险点,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规范业务经办授权行为,夯实风险防控基础。
    (十九)健全经办内控机制。修订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强化监督与被监督意识,做好事前预防控制、事中核验比对、事后稽核检查。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情况定期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经办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业务经办所需资料和基金支付所需凭据,报请领导审批须提供完整资料。衔接推进社保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社保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工作。
    六、加强经办队伍建设
    (二十)加强制度约束。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出台工作人员日常考核办法,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结合“三定”方案,进一步优化科室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社保经办操作指南,规范社保经办工作,坚决克服经验主义、人岗不适等现象。用好职务职级并行政策,强化社保事业和社保系统意识,建立“比、学、赶、超”体制机制,激励干部职工变被动应付工作为主动谋划工作。
    (二十一)加强队伍和能力建设。结合科室职能职责,配优配强科室主要负责人;充分考虑需要与可能,确定各科室工作人员数量;发挥科室主要负责人强业务、带队伍的主观能动性,选优配强科室副职和工作人员。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推动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整合经办服务资源,创新经办服务手段,拓展经办服务供给渠道,积极争取人社、民政、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支持配合。推进社保经办法治化建设,坚持法治引领学习在先,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社保经办工作制度化、法治化。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高素质经办队伍。
    (二十二)做好社保宣传和运行保障工作。以“看得懂、算得清”为基本要求,聚焦登记核定、待遇申领、转移接续、资格认证等群众关心的重难点问题,创新宣传渠道和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政策、宣讲流程、介绍计算方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防范化解舆情风险。组织开展“党旗下的社保人”专题宣传活动,支持驻村、驻社区“尖刀班”有效开展工作,严格落实下沉社区“双吹哨、双报到”制度和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做好涉诉、信访、保密、档案、综治、精神文明创建和老干部等工作。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大力推行“不见面”经办服务,确保办事群众和经办工作人员安全健康。全力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使用管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