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关于启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公告

全州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部署,近期我州将启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1月10日9:00起,我州正式启用湖北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集中系统),此前因系统停机切换暂停办理的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和社保费征收业务、湖北政务服务网、楚税通等线上服务渠道同时恢复。

二、省集中系统启用后,考虑业务流程、经办规则、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较以前均有较大变化,系统运行初期需要磨合,按省厅统一要求,我州在上线过渡期(2022年1月10日至2月28日)内,社保费核定征集免征收滞纳金和利息,请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科学安排时间,避免集中经办造成的拥挤。

三、按照新系统的经办规程,单位办理社保费核定征集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未缴费的核定征集系统会自动取消,请各参保单位在完成核定征集后及时缴费。

四、根据《省人社厅 省税务局关于湖北省职工社会保险2021年度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鄂人社发【2021】39号)规定,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我州缴费工资月标准调整为5500元,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150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16500元。系统自动保底封顶,不需要单位重新申报。

五、省集中系统启用后,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只能缴纳2021社保核定年度(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的养老保险费。已缴纳2021社保核定年度养老保险费的,不需重新申报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的缴费基数。没有缴纳2021社保核定年度养老保险费的,按缴费属期对应的缴费基数标准和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

六、因本次系统停机切换时间较长,省集中系统启用后,可能会出现集中办理业务人员聚集的情况,特温馨提示:一是绝大部分服务事项,参保单位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进行申办,无需亲临窗口办理;二是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楚税通”、“鄂汇办”手机APP、银行营业网点、自助缴纳终端等多种渠道进行办理,不需亲临窗口;三是服务对象如确需到前台办理的,请提前拨打相关咨询电话,预约办理时间,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相关咨询电话(区号0718):

州   直:8223450              

恩施市:8230574

利川市:7283707              

建始县:3221044

巴东县:4336185              

宣恩县:5831253

咸丰县:6831725              

来凤县:6277457

鹤峰县:5290239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