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496021/2022-0218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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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鹤峰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无 |
文件类型: | 通知 | 文件类别: | 其他 |
发文日期: | 2021年07月20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乡镇、县直单位: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要求,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报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鹤峰县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鹤峰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0日
鹤峰县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鄂发〔2020〕6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精神和州财政局关于稳步推进惠企政策“无申请兑现”改革工作的函,为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结合我县实际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举措,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理念,以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实现突破,形成示范,进而带动全县营商环境明显改善。
二、 工作目标
做到企业不跑路,政府积极主动做好企业“有呼必应”的“店小二”,更大力度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全面落实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切实增强企业获得感和满意感,更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三、 工作任务
(一)梳理政策清单。由县科技经信局、县财政局牵头,负责联系文旅、人社、农业、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于11月底以前梳理出台惠企政策,报请县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后公开发布。
(二)搭建数据平台。由县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惠企政策发布平台,提供平台技术支持,依托相关共享信息及数据,推动企业资格认定更精准智能化,享受惠企政策更加便捷化,实现“免申即享”。由县政务平台对接财政资金支付信息系统,实现惠企政策补助资金实时线上兑付,兑付状态适时更新,公示惠企政策兑现情况,实现政策兑现透明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审核兑现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基于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精简审批环节,每年12月15日前各政策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惠企政策后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在接收到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到企业。
(四)完善绩效评价。政策主管部门要建立“免申即享”项目的公示制度。同时,将“免申即享”事项纳入年度检查项目,年度末由县优化办对已经兑现的“免申即享”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实行常态化监管,不断优化规程,提高资金绩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部门县领导任副组长,所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鹤峰县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改革工作专班,加强工作统筹。
(二)强化制度建设。及时将改革中创新探索上升到制度层面,凡是能够做到“免申即享”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实行清单式管理(详见表《鹤峰县第一批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清单》),定期推出后续清单,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改革范围。各部门要最大限度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相应惠企惠民政策全部即时兑现。有效利用电子证照等政务服务数据,通过线上数据共享、信息共用,逐步实现免带免交纸质证照材料,精简政策兑现需提交的资料。对政策核定进行优化,客观数据通过政务信息平台进行快速比对、鉴别、认定,结合市场主体的信用承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三)建立工作台账。县财政局及相关主管部门要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统计登记兑现的政策事项、兑现的资金额度、兑现时间、企业信息等。
(四)强化宣传总结。宣传部门要及时总结各部门在推行“免申即享”中的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和公众的知晓率,以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
(五)强化评估监管。由县优化办负总责,相关职能部门合力协作,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研究解决推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方案由县财政局、县科技经信局共同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