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2-17
【问答解读】来凤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加快推动全县现代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商贸经济底盘,引导和鼓励全县现代商贸服务业调整和优化,2021年12月13日,来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发展目标是什么?

到2026年,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和巾功商窗服务企业达到60家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年度总额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5%;进出口年度总额达2000万美元,年均增长20%.

二、工作重点是什么?

“十四五”期间,重点推进商务经济“2266”工程。

(一)建成武陵山商贸物流中心和再生资源理优势,打造成武陵山区商贸中心,开发再生铜、再生铅、再生铝、再生塑料等项目打造武陵山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心。

( 二)形成以中百购物广场为中心的老城区商贸服务业组团;加大招商力度,完成“湘鄂情片区商贸服务综合开发”、汽贸城等项目招商,形成以湘鄂情桥头为中心的龙凤新区商贸组团。

( 三)建成徽章制造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产业园,硒食品加工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产业园,西商农商城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农产品流通产业园,桂花树工业园区综合物流园,高铁新城商旅文融合产业园,来凤大道仓储物流园。

(四)积极推进“六城”建设(建材城、农商城、家居城、汽贸城、欢乐城、机电城)。

三、扶持政策有哪些?

(一)限上商贸、规上服务企业培育政策:对年度新增限上商贸企业、规上服务企业奖励10万元;对新入库商贸大个体给予奖励2万元;对限上商贸、规上服务企业给予财务规范化建设奖励1万元/年;对限上大个体给予财务规范化建设奖励3000元/年;对进入州级核查库的限下商贸、工业市场主体给予财务规范化建设奖励1200元/年(按季度考核、兑现)。

( 二)外贸出口补助:对自营出口企业,每出口1美元按0.08元人民币进行补助;对贸易出口企业,每出口1美元按0.04元人民币进行补助。

(三)本地特色产品市场拓展(参展)补贴:州内参展的每次补贴0.2万元,每家市场主体每年补助不超过2次;国内州外参展的每次补贴0.8万元,每家市场主体每年补助不超过2次;境外参展具体补助标准参照《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申报说明》执行。

以上奖励币种均为人民币。

四、适用范围是什么?

适用于在本县注册的商贸服务企业(含纳入统计对象的个体户)。本实施意见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22年12月31日,试行两年,如遇政策调整因素,本意见可变更或提前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