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27
恩施州财政局2016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 32 号)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 

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财政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作,必须实行统一领导。我局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保障经费,在门户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力争信息公开全面、及时。

(二)保障信息质量。在加快推进信息公开的进程中,要进一步保障信息公开的质量,要做到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信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信息公开的重点更加突出,公开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接收群众监督。

(三)创新载体形式。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公开专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建设好门户网站和财政内网,把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首要途径,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三)严格报送程序,执行报送纪律。按照及时编制,严格审核,上网发布的原则,政务公开信息内容由各相关科室积极配合提供公开素材,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审定,办公室专人登记备案,由信息科信息管理员具体负责上网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的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加强对各科室、各直属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日常监管,针对公开中的问题一对一地提出更新维护和改进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信息392条,并确保格式正确,没有出现任何差错。通过政府网站、州财政局网站、“云上恩施”新媒体、新闻媒体等形式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均无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尚需完善。我局将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编制更加规范的公开目录,对门户网站进一步改版,增强公开的有效性、科学性和和合理性,方便群众查询和使用。

恩施州财政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