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23
州发改委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恩施州发改委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委办公室联系(湖北省恩施州舞阳大道223号,邮编:445000,电话0718-8222091,电子信箱:eszfgw@126.com)。

一、概述

2017年,州发改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为着力点,围绕全委中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健全工作机制,通过理顺信息报送渠道,更加完善审批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能够保证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能在政府信息形成或更新7日内按照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并能及时准确地公开本部门工作动态、事权、财权、人事权方面的信息及重大决策、重要事项。一是通过我委网站和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所规定的各类政府信息。二是积极利用报刊、电视等方式大力宣传全州发展改革工作的重点、亮点,向社会各界传播我州发展改革事业的重大举措、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

2017年,我委在门户网站等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50条。发布各类规范性文件13条,公开项目行政审批、核准事项105件,无州直PPP项目。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和落实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我委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确定了我委办公室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并制定出详细的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方式和受理程序,按照规定受理、审核、处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度我委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委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州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办提出整改要求和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将积极采取措施,以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公开时间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未能全部按照时间节点公开。二是业务水平需要提高。主要表现在上报公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把握不准。由于部分信息,特别是一些文件的复杂性,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的平衡点难以把握。三是重点领域信息发布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我委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特别是政府重点领域方面的内容发布还不完善、不及时,只满足于数量,子栏目里内容更新不及时,同时监督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力度不够是目前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问题。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日益繁重而从事这方面工作的人员、人才储备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我委将利用此次自查自评机会认真对照检查并制定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严格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发布,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二是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及委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让信息工作人员熟悉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四是在编制范围内征招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