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2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八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八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1年1月20日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政协恩施州第八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州政协委员和州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各县市联络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恩施州委七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年目标任务,围绕“一谷、两基地、三示范区、四大产业集群”建设,紧扣“一核支撑、两翼并进、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突出“厚植生态底色、实现绿色崛起”的发展要求,为确保我州“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和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截至2021年1月19日17时30分,共提交提案149件。

根据《恩施州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恩施州委员会提案审查立案实施细则》的规定,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提案共147件,其中,委员提案101件,州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提案35件,人民团体提案1件,州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6件,界别和联络组提案4件,集体提案占全部提案的比例为31.29%。按内容分类,有关产业发展方面的29件,占19.73%;有关商贸旅游方面的13件,占8.84%;有关城乡建设方面的15件,占10.20%;有关交通通信方面的7件,占4.76%;有关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方面的31件,占21.10%;有关科教文卫体方面的27件,占18.37%;有关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方面的9件,占6.12%;有关资源环境方面的16件,占10.88%。

会议结束后,提案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初审合格的提案按类别进行复审,召开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对提案进行终审,作出立案、并案、不予立案的决定。立案的提案按规定交承办单位办理;对内容相近的提案进行并案;达不到立案标准的提案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提案者。终审结果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向下一次政协全体会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