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1-26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通讯员 李浩然

自2019年3月参加消费纠纷调解工作以来,她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头等大事。这3年,她受理了4289件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尽最大努力满足消费者的诉求。日前,2020-2021年度湖北省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名单公布,幸韦希在列。

2019年9月4日,幸韦希接到投诉称,当事人于2019年8月25日晚与朋友一同前往利川市滨江北路某火锅店就餐,就餐过程中由于餐厅燃气管脱落将其烧伤。经诊断,被确诊为一度烧伤,医生表示三四天就会恢复。火锅店老板赔付了3天误工费1500元并签署协议。

但从2019年8月26日起,当事人皮肤红肿起水泡,经恩施市中心医院诊断,当事人所受创伤为浅二度烧伤,伤口恢复要一个月,且有留疤风险。后一直与火锅店老板沟通未果,当事人便向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火锅店支付治疗费、交通费、康复费共6000元。

这起消费纠纷的难点在于双方曾达成过协议,由于当事人没有按医院的要求3天内去复查,而是6天后到恩施就诊,当时情况比较严重。

幸韦希了解这件事后积极调解。因当事人没有按医生嘱托进行复查,负有一定的责任,幸韦希建议火锅店老板承担大部分责任,赔偿当事人3000元,加上之前赔付的1500元,共赔付当事人450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2021年春节后的一个周末,临近下班,一位妈妈带着他上初中的儿子到市场监管局窗口咨询,她的儿子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去手机店买了一台1500元的手机,希望幸韦希能帮忙解决。

她想起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本上看到过类似案例,就带着这位妈妈去手机店与店主协商,最终店主退还了1500元手机款。

这位妈妈笑着对她说:“你们的服务真好,群众不担心办不好事情。”听到这句赞扬,她心里甜甜的。

她总是微笑对待群众,用耐心、细心和热心去解决矛盾,让群众乐意来办事、满意地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接到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价格投诉时第一时间处置,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幸韦希说。

2020年初,幸韦希坚守抗疫一线,平均每天要接40多个投诉电话。作为消费者对市场担忧和疫情未知的第一个窗口,虽然每天电话那端的消费者都很急躁愤懑,但她总是用最好的态度跟他们耐心解释和说明。

2021年1月至6月,利川市受理各类投诉举报756件,其中受理口罩价格及质量投诉举报188件,生活物资价格、质量投诉举报132件,药品及消毒产品投诉24件,房屋及汽车消费投诉38件,共调解成功消费投诉40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58万元。

“候鸟”群体因其特殊性往往存在维权不便的困境,为他们做好服务,也是为利川的长久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

2021年夏天,幸韦希收到了一份来自武汉“候鸟”江奶奶和林奶奶的投诉,她们在利川购买的避暑房,由于装修未按合同施工迟迟未能入住。她和同事多次去事发地找到负责人协调,两位奶奶终于在同年9月入住新房。

2021年9月,家住利川市金龙南路的唐女士碰到一件让她头疼不已的事。唐女士是低保户,平时每月天然气费只有几十元,在9月交气费时突然变成3000多元。心生疑团的唐女士向幸韦希求助。在经过了气表检测后,燃气公司并没有明显过错,幸韦希耐心、细致地与天然气公司沟通,最终退还唐女士3000元费用,并为她家更换了新的燃气表,检修了管道。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幸韦希说,一滴水可折射七彩阳光,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正是消费维权岗位的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