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8
关于对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2021420日,我办在本单位网站发布了《关于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询价采购公告》,因到截止时间内提交合格报价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发布对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的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我办拟委托评估机构对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 财政部令第32号)规定及州政府国资委相关意见,现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二、采购内容:

对恩施州铁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进行全面资产评估,对国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三、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为准。  

四、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整。此预算为最高限价,凡是报价超过此预算投标无效。  

五、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且为从事资产评估的独立法人

6.供应商需提供并签署廉政从业承诺书。

7.供应商应提供单位资质和个人资质,即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8.供应商应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询价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9.供应商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供应商可在2021428日至56,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北京时间)前携带营业执照、单位资质、拟投入人员资质、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并附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及密封后报价函(加盖公章)送达恩施州铁路办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五楼,州铁路办经济开发科),逾期不予受理。  

七、询价成交原则:询价文件符合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恩施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海珍 19971420609

开标时间:202158

开标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建设大厦北楼五楼州铁路办



                          恩施州铁路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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