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州政府国资委关于2021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的解读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5
关于《州政府国资委关于2021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的解读

为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成本、减轻负担,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中小微企业降成本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政府国资委关于2021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鄂国资产权〔2021〕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州政府国资委关于2021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通知》。

一是明确了减免对象。承租州出资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企业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根据所属行业予以确定。

二是明确了减免额度及时限。2021年月租金减免20%,减免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存在间接承租州出资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企业经营用房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应与转租方协商,确保将其减免房租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方。

三是明确了责任主体。州出资企业要落实房租减免工作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制定房租减免工作方案,加强对所属各级子企业房租减免事项的管理监督,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统一房租减免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主体、流程、时限,并建立减免房租管理台账随时备查,确保减免房租工作依法依规、落实到位。各县市国资局要结合地方实际,指导督促所出资企业严格落实《通知》要求,合力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四是明确了减免租金的处理。对州出资企业落实《通知》要求减免的租金,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利润处理。

五是明确了工作纪律。严禁借机随意扩大房租减免范围、输送不当利益、暗箱操作等行为。对于违法违规操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且要求按时汇总报送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