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考区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关于湖北考区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的通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委员会农医考公告第30号》规定,现将我省2022年执业兽医资格申请授予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与查询

202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1月9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兽医网(http://www.cadc.net.cn/)“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网上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查询本人成绩。

二、合格分数线

(一)本年度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的,合格分数线分别为:

1.兽医全科类:执业兽医师237分,执业助理兽医师209分;

2.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师213分,执业助理兽医师197分。

(二)一次性报考全部4门科目而未达到上述合格分数线或报考部分科目的,60分为单科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成绩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4门科目全部合格视为考试通过,可提出相应资格申请。

三、资格认定申请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的非在校考生,可于2023年1月13日至2月22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在校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可于2023年7月20日至8月20日登录“信息平台”,提交执业兽医资格授予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自行放弃,不再受理。

四、资格证书生成、领取与补发

1.证书生成。省考区办公室将对考试总科目(4门科目)成绩合格,且提交了资格申请的考生作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生成相应执业兽医资格证书。

2.证书领取。2023年3月31日后,考生携带身份证到本人网上作资格申请时所选定的考点领取证书。因故不能到达现场的,请与发证考点有关人员联系邮寄事宜;在校生在网上完成资格授予申请,经审核通过,可于2023年9月24日后,持身份证到自己选定考点领取证书或联系邮寄事宜。

3.证书补发。往年获证人员因遗失、破损等原因申请补发证书的,可在“信息平台”提出申请,由省考区办公室补发资格证书,并与当年新发证书一并发放。联系人:朱遂福;电话:027-87272217。

特此通告。

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湖北考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