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30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3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1473735/2022-11702 主题分类: 教育
发文单位: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恩施州政办发〔2022〕5号
文件类型: 州政办发 文件类别: 规章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30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

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3年)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生心理素质,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国卫疾控发〔2019〕63号),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运用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理论和方法技能,家校联动、班校联动,培养学生积极乐观、向上向善的心理品质,为全体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幸福人生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重点实施六大项目,形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全体教职员工协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网络,建立以发展性评价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实现全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项目

1.全面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到2023年底,创建50个州级示范心理辅导室,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配齐心理测量软件、沙盘及团体辅导箱等三大基础设备,确保常态化使用。(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2.加强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到2023年底,州级依托州精神卫生中心心理健康管理中心建立“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各县市联合当地心理健康资源全面建成“中小学生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开展区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培训、辅导转介等工作。(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创建项目

3.创建恩施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培育一批有较高心理健康教育办学特色和水平的中小学校。鼓励各中小学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中,形成“心育”特色文化。到2023年底,培育80所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打造40个州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示范点学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4.举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每年3月、9月为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加强部门协作,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延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坚持“互联网+心育”与传统模式相结合,在有关行业、部门的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栏,加强宣传普及。(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旅局、州委宣传部、州委网信办、州广播电视台、恩施日报社,各县市人民政府)

5.建立家校联动、社会协作的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和亲子辅导工作,促进亲子关系和谐发展。将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列为各级家长会、家长课堂的常规议题和必修内容,提高家长预防、识别子女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拓宽心理健康教育渠道,完善街道社区、公共文化机构、公益团体、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方联动机制,引导其积极参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文明办、州文旅局、州民政局、州妇联、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实施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6.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的配备与激励机制。州、县市教研机构必须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每所中小学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招录教师时优先录用心理学专业教师,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不足1000人按1000人计)的比例配齐专职教师,其编制从学校总编制中统筹解决。到2023年底,全州中小学均按标准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支撑,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学校心理辅导室负责人可享受学校中层干部待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一般不兼任其他学科课程,每年至少参加3次县级以上教研、培训或交流活动,其专业技术职务纳入职称评聘系列,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承担的心理咨询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补贴课时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由学校按实际情况统筹核定。州、县市定期通报表扬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人社局、州财政局、州委编办,各县市人民政府)

7.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全员培训。实行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全体教师分层分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与岗位相适应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制度。到2023年底,80%以上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达到C级,90%以上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学校领导班子、中层干部达到B级,100名以上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优秀班主任达到A级。全州组建起一支积极性高、专业性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志愿者队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在恩高校)

8.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方式。加强恩施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建设,各县市分别建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各学校成立心理健康教育教研组。探索“大教研(集体)+小教研(分学段)+微教研(协作体)+青蓝教研(名师结对培养)”等形式,建立系统的教研和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交流展示活动,设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成长工作坊(沙龙、读书会),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科带头人及名师队伍培养,提升教育教学、咨询辅导和科研课题研究能力。争取到2023年,培养州级心理健康教育名师5至10名,县级骨干教师、名师50至80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9.启动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计划。以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学习心理学、教育心理学、儿童青少年常见心理健康问题识别及应对知识等为主要内容,在新教师上岗培训、校本培训、师德培训、班主任论坛中,向学科教师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念和模式。在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明确分管校长职责,开设德育与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校长论坛或培训。(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在恩高校)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项目

10.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系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并纳入学校课程设置计划。义务教育阶段按照每两周1课时进行安排,高中阶段按照每周2课时的总量统筹安排,做到学生有教材,教师有教案、课件,学期有评价。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用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戏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防止学科化倾向。幼儿园可以根据实际,结合活动角、活动课、阳光运动等活动,有机渗透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幼儿健全人格和良好心态的形成。(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1.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在中小学生中分层次开展珍爱生命、积极适应、青春健康、情绪管理、自我悦纳、沟通合作、心理复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生涯规划、反校园欺凌等心理素质技能的主题培育课程。开发建设一批优质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程资源,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群。学校探索“心育微课堂”“心育微讲座”等多种形式,建立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由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班会课”、面向家长开设“青春健康亲子辅导课”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妇联、团州委)

12.积极探索学习心理辅导。以学习心理辅导为抓手,探索非智力因素在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的有效途径,推进轻负高质教育。在学科教学、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中加大心理健康教育渗透的力度。(责任单位:州教育局)

13.加强学生生涯规划专题教育。在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背景下,探索心理健康教育与生涯发展教育的深度整合,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在学生生涯发展指导中的优势,开发适合学生发展、符合学生需要的生涯规划指导课程。(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在恩高校)

(五)实施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项目

14.建立班校联动早期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工作机制。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为契机,以班级“生命教育”“欺凌—安抚”等系列主题心理课为核心,在学生中开展生命、生存、生活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提升积极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级设立心理健康教育课代表,发现学生中有苗头性的明显异常现象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少先队、学生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组织的自主管理和服务功能,形成纵横交叉、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的早期预防体系,有效防控学生心理危机问题造成的极端事件。(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公安局、团州委)

15.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早期预警工作。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和建档制度、重点人群心理筛查制度、心理问题报告并持续关注制度及相关保密制度,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遵循心理测量的专业要求,谨慎科学地使用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得简单地凭借量表测试结果下结论。(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

16.完善区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班级、学校、医疗机构、部门联动的心理危机预警和干预机制,做好预防教育、早期预警、危机干预、后期跟踪、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建立对危机干预对象的支持系统、监护系统、救助系统等。(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7.探索医教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转介系统。建立医教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探索建立教育、医疗卫生部门、社会安全管理部门协同运作的心理危机干预系统,畅通危机干预转介的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州卫健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红十字会)

18.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在教师招聘中增加对教师职业匹配性的心理测试,在日常工作中重视对教师心理健康的关注和维护,预防和减少师源性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人社局)

(六)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19.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学校心理辅导室合理配备电子心理档案管理软件和心理测评软件,有效运用网络、新媒体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心理研究机构等合作,通过课题研究、购买服务等方式,试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素质监测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各县市人民政府)

20.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依托“恩施州智慧教育大数据平台”,建立区域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状况数据库,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干预、转介、家校共育等工作,有效提升心理筛查及预警的工作效率。整合各级各类信息资源,多渠道开发建设包括文本、课件、图像、音像等在内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学资源库,建成一批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和精品课,汇编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论文及案例集。(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卫健委、州财政局,在恩高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州人民政府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门机构,明确职责、理顺关系,加强统筹规划、督导评价。各级教育部门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会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级各类学校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组织机构,建好用好学校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二)保障经费投入。州、县市人民政府应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金保障工作,并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鼓励各种社会资源支持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合理分配经费使用比例,优先用于心理健康教育硬软件建设、资源应用和师资培训等方面,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和经费监管。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市要制定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将实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等情况纳入教育目标督导考核内容,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编制管理与职称评聘办法,强化心理健康教育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