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3
行政执法证遗失声明

我局执法人员袁林同志因执法证遗失,现特声明袁林同志《行政执法证》(执法证号:17130030101)作废。

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至补证结束之日止,凡持上述执法证号的行政执法证件进行执法活动的,均为冒充的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接受执法并向我局举报。
  特此声明。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