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一年,州乡村振兴局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聚焦“四个不摘”和“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要求,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继续保持工作力度和政策强度,着力提高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过渡期内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县市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和全省农民收入增速。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常态化运用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摸排、部门筛查预警等监测方式,实现符合监测标准的对象早发现、早帮扶。坚持“月统计分析、季调度”,指导村“两委”随时受理农户自主申报,督促村尖刀班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入户走访排查,联合民政、医保等13个行业部门建立月信息筛查预警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简化识别流程,缩短认定时间,规范退出标准和程序,确保监测精准及时。对返贫致贫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坚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确保帮扶精准有效。落实党员干部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常态联系全覆盖制度,通过入户、电话或线上等方式,至少每季度联系一次,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做到监测帮扶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规范防返贫监测档案台账,参考脱贫攻坚期相关标准,严格落实“一户一档”,做到监测对象家庭实际、系统数据与纸质档案“三一致”。

2.持续巩固“三保障”成果。配合教育部门常态化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教育帮扶政策,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配合医保部门全面推动健康扶贫工作机制稳妥有序调整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严格落实资助参保渐退政策,坚决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配合住建部门完善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对农村低收入群体房屋鉴定为C、D级危房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改尽改、应补尽补。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的建设和管护,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提标升级工程,切实解决好水源性缺水和季节性缺水等问题。指导各县(市)借鉴“防贫保”工作经验,继续开展防返贫风险保险,筑牢防返贫基础防线。

3.着力提升脱贫人口收入。配合农业农村部门着力壮大支撑脱贫的特色优势产业,做强股份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配合州供销社持续开展消费帮扶,落实相关激励奖补政策。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力争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达到55%以上。持续落实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普惠性一般农户小额信贷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及收益分配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配合人社部门加大就业帮扶,加强就业岗位信息推送,拓宽就近就地就业渠道,稳定公益岗位规模,鼓励脱贫人口务工增收。创新开展“雨露计划+”试点,提高脱贫人口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分县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稳中有增。持续支持帮扶车间(工厂)发展,落实相关就业帮扶补助政策。

4.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配合发改等部门强化易迁后续扶持,持续推进1425个集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五基”工程全覆盖。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推进一批安置区补短板项目建设。规范管理自行扩建加层,做好空置房处置。促进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强化搬迁户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加大帮扶车间(工厂)、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项目优先招录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就业力度。持续推动安置区产业发展,200人以上安置区实现帮扶车间、微工厂或产业基地全覆盖。完善安置区治理体系,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管理,推动搬迁群众社区融入。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切实满足搬迁群众对就业、就学、就医、养老、社保、户籍管理、法律咨询等方面需求,避免造成群众“两头跑”。

5.扎实开展驻村帮扶。配合组织部门进一步做好驻村帮扶工作,凝聚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力量,重点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及农村党建等工作。强化驻村干部管理考核和激励保障,严格执行《恩施州村(社区)尖刀班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驻村干部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等制度,坚决防止“挂名”“走读”“离村脱岗”现象,对不胜任工作要求的驻村干部,坚决予以召回。指导各单位做好驻村保障工作,按规定落实驻村工作经费、驻村人员意外保险等。进一步规范驻村工作队经费使用管理。

6.汇聚各类帮扶力量。做好中央和省直单位定点帮扶、武汉市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大沟通衔接力度,在政策、资金、产业、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争取更大支持,实现互惠共赢。配合统战部、工商联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建立村企合作共赢长效机制。汇聚统战、群团、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开展万人帮扶救助计划活动。

二、稳妥推进乡村建设

7.及时出台实施方案。落实乡村振兴为农民而兴、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的要求,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好工作的时度效,稳妥有序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根据国家和省工作要求,结合恩施州实际,及时出台实施方案,建立乡村建设行动专项推进机制,明确乡村建设工作职责。推动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目标任务。配合相关部门科学编制村庄规划,制定全州村庄规划编制时间表和路线图,分类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强化乡村建设管控。指导县市实施完成今年80个重点村乡村建设目标。

8.加强农村环境治理。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五年行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选择改厕技术模式,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分类推进农村户厕问题整改,严防出现新的规模性问题厕所。会同相关部门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统筹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绿化美化行动,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推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和闲置危房。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示范村、美丽庭院示范户。

9.建设宜居宜业乡村。协调有关部门推进公共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农村产业路、旅游路和乡村振兴重点村双车道建设,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光纤宽带网络提档升级,支持数字乡村试点县加速实施。推动教育、医疗等更多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短板。

三、切实改进乡村治理

10.强化党建引领。配合州委组织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班子,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健全党建引领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配合民政部门引导各地探索积分制,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群众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全面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建立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

11.培育文明乡风。配合州委宣传部持续加强乡风文明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打造40个州级乡风文明建设试点村。实施“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行动,发挥乡风文明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联谊会和村规明约的作用。

12.建设平安乡村。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法治乡村建设,建设村级综治工作站,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推动“一统三治五联”治理模式在基层落实落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村霸和农村黑恶势力,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确保农村安定有序、农民安居乐业。

四、全力强化支撑保障

13.完善乡村振兴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指挥部全体会议、调度会议、行业工作组联席会议等工作制度,及时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要政策、重点工作,明确工作思路,分解工作任务。创新督查工作机制,分行业组建工作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严厉惩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用好2021年省对县、州对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成果,适时出台2022年考核方案。做好中央、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年度考评。

14.完善过渡期衔接政策。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全面梳理2021年实施的衔接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完善和优化一批相关政策举措,形成上下联动、统一协调的有效衔接政策体系。

15.管好用好资金项目。指导各县(市)加强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确保2022年项目储备资金规模不低于2021年。督促各县(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会同财政等部门强化资金监管,加大暗访调研、现场会推进力度,做好年度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在完成扶贫项目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基础上,扎实做好扶贫项目资产管护运营、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重点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16.切实抓好各类问题整改。对照国家对省后评估发现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调研、国家乡村振兴局暗访调研、省对市县后评估发现问题等发现的各类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整改跟踪督办,强化整改工作调度,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整改相结合,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整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17.加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及时总结、宣传我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好经验、好做法,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强化涉贫涉乡村振兴舆情监测处置,提升舆情处置水平,营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8.强化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把《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汇编》等作为必读书,通过系统学、全面学、深入学、反复学,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使命担当,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19.推动出台州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对标国家和省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州乡村振兴局“三定”规定,完成职能调整,确保圆满完成州委州政府赋予的各项任务。

20.加强乡村振兴队伍建设。加强培训指导,按照“州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的思路,对全州党政干部、乡村振兴系统干部、驻村帮扶干部、乡村干部等开展轮训,进一步增强干部政策把握和统筹协调能力,提升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县、乡、村三级数据信息队伍全覆盖,其中县、乡至少明确2-3名专职人员,原则上由在职在编干部担任;村级至少明确1名信息员,可从公益性岗位人员中选择。

21.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保持拼、抢、实的工作作风和状态,敢担当善作为,不搞弄虚作假,不搞变通打折扣,确保巩固脱贫成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争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排头兵。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