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铁路办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州铁路办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

我办对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进行了公开;完成了单位交叉读网、微博注销、地图监管自查工作,对工作机构、政府采购、招考录用、等多方面情况进行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8条;政府工作机构概况信息公开9条;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2条;人事变动信息公开2条;开展意见征集调查3次,收到反馈建议1条,整改情况公开1次;乡村振兴方面的实施情况公开1条;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公开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尚不完善。

()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学习。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熟悉和掌握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及相关知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二是对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在主任办公会上讨论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我办完成年初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