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发文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16
省政府发文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
3月28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推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十四五”时期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广泛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体系基本形成,供销合作社现代治理新机制基本完善。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销售总额达到7000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000万亩次,再生资源销售额超过600亿元。
主要任务包括突出综合属性、突出内外循环、突出大抓基层、突出全产业链四个方面14项重点任务,通过重点任务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农村现代流通功能,提升县乡村组织体系发展质量,增强社有企业支撑力量。
在突出综合属性方面,重点是深化“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先试点再逐步扩大覆盖面,形成以生产为基础、流通为主导、金融为支撑的综合协同服务新机制;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以“六统一”(统一供种、育秧、机插、供肥、机防、收储)为标准,延伸托管服务链条,打造县有运营中心、乡镇有服务平台、村有综合服务网点的三级惠农服务支撑平台;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推动垃圾分类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促进垃圾分类回收和减量化、资源化。
在突出内外循环方面,重点是打造中部强大农村市场,支持供销社经营服务网点向农村和城乡社区“两端”延伸,建成一批“一网多能”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和农村商贸综合体,建立区域内超市联盟,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推进供销应急生产生活物资储备中心提档升级,构建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平战结合的农村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健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供销社构建连接生产端到消费端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农产品冷链物流“上行+下行”产销网络和冷链综合服务平台网络体系;推进农批市场升级改造,完善社区生鲜、智慧农贸市场经营服务功能。政府投资新建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可探索交由供销社运营、管护;加快打造“数字供销”,支持供销社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展“832”平台服务功能。
在突出大抓基层方面,重点是振兴县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基层供销合作社、升级村级综合服务社、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量质提升等。
在突出全产业链方面,重点是培育供销龙头企业、打造供销“九大商”(大茶商、大粮商、大渔商、大果商、大菜商、大药商、大农资商、大虾商、大棉商)等。湖北省将从加强组织领导、化解遗留问题、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措施来保障 《意见》实施。
《意见》站在省一级政府层面科学谋划“十四五”期间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对“十四五”期间凝聚湖北省供销社系统力量,组织动员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供销社持续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发挥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作用,抬高湖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底板”,开拓湖北特色供销合作发展之路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