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2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7
关于发布2022年度“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县市、恩施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项目实行“揭榜制”,是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资源最优配置、破解产业发展技术瓶颈的最佳途径,也是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的迫切需求。州科技局按照州委、州政府要求,秉持“立足实际、挖掘需求”“不限区域、全国揭榜”“突出实效、能者揭榜”的原则,在前期公开征集的基础上遴选了一批“揭榜制”科技项目需求(见附件1),现将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方对接

1.揭榜方应为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企业和社会组织(与需求单位不能为同一单位或其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股权关系和关联交易),具备解决技术需求的能力,运行管理规范,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对揭榜方无地域、行业门槛限制,无注册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支持产学研联合揭榜。

2.发榜后,州科技局为此次揭榜制项目开通咨询服务,为揭榜方积极与需求单位对接提供政策解读等相关方面咨询。6月下旬将遴选部分项目进行公开路演,对揭榜方技术方案进行点评,为企业甄选合作方提供参考。  

3.揭榜方积极与需求单位进行对接,需求单位应认真对待揭榜方的申请。双方加强沟通,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达成共识。需求单位如遇到多家揭榜方申请,自主确定最终的合作对象。

4.需求单位确定揭榜方后,应与揭榜方共同制定“揭榜制”科技项目可行性方案(见附件2),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技术合同,根据合同内容进行首期拨款。揭榜方与需求单位的对接在线下完成。

二、项目申报

需求单位填写项目可行性方案、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内的项目名称应与发榜的项目名称一致)、首期拨款凭证、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盖章)、可行性方案封面(盖章)以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到各县市科经局、恩施高新区科经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三、项目推荐

按归口管理原则,由各县市、恩施高新区科经局作为归口管理单位统一推荐。各推荐单位进行形式审查后,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的推荐函和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4)报送到州科技局计划科。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

四、择优支持

州科技局委托湖北技交所组织专家对签订合作协议成功揭榜的项目可行性方案进行论证,形成专家推荐建议,择优给予适当财政资金支持,签订项目任务书纳入恩施州科技计划统一管理。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718-8417252

技术合同咨询电话:027-87831900

     附件:     科业4号附件1.docx
     附件:     科业4号附件2.docx
     附件:     科业4号附件3.docx
     附件:     科业4号附件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