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3-14
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698003640/2022-1771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恩市政发〔2022〕43号
文件类型: 恩市政发 文件类别: 其他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4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33精神,加强我市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安排,将政务诚信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导向,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不断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增强政府部门诚信履职意识,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依法行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要求,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合规性审核、廉洁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切实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

坚持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依法公开政务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勤政高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办理、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水平。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强化信用监管,建设阳光、便民、高效、简约的法治诚信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坚持守信践诺。各级各部门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推动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营造既“亲”又“清”的新型政商关系。

坚持失信惩戒。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和政务失信追责问责机制,将行政部门和公务员的政务失信行为录入信用记录,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单位和人员,在任用、升迁、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和惩戒。

三、主要任务

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将诚信守法道德教育纳入公职人员培训和领导干部党校培训课程,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探索建立内容全面的公务员信用档案,客观公正记录公务员的信用、奖惩等信息,依法依规逐步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奖惩记录、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等相关信息纳入信用档案。推动公务员诚信档案应用,把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

2.开展政府失信治理。及时将政务失信记录归集至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同时依托“信用湖北”“信用恩施”等网站依法依规逐步公开政务失信记录。严格落实国家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治理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细化分解,摸清失信底数,建立问题台账。督促失信政府机构限期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并退出失信被执行名单。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法院;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3.做好政府债务清偿。做好政府及大型国企拖欠民营企业债务专项清理工作,加强债务台账管理,巩固前期清欠成果。强化政府性债务的使用监管和风险预警,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确保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程序透明,拖欠民营企业的无分歧账款100%结清。牵头单位:市科经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4.规范政府合同履约。做好政府合同履约专项清理工作,对政府合同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合同内容、订立程序和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梳理,对清理出的违法、违约合同进行处置,对履约未到位的督促及时履行。建立健全政府合同管理机制,确保政府签订的各类合同100%履约。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

5.落实政务诚信承诺。完善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制度,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长效机制。推动全市各级政府部门围绕项目投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立足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期待诉求,紧扣市场主体办事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持续开展政务诚信公开承诺,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方式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政府绩效评价体系,确保政府依法作出的承诺100%兑现。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6.建设诚信事业单位。强化事业单位诚信自律,引导和支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内部信用档案、失信行为内部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重要事项和服务承诺兑现情况,增强事业单位运作透明度守信践诺意识。加强事业单位守信机制建设,强化对事业单位失信行为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实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事业单位整改到位率100%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7.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各部门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同时,依规取消失信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部门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工作中要查询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关限制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8.建立权益保护和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及时更正或撤销,对符合免责和容错条件的行为,不作为政务失信记录。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建立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关爱机制,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9.强化政务诚信监督考核机制。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定期对各部门政务诚信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查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同时,探索运用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考核机制。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发改局

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 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责任制,加强对采购人在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和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状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采购人及相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系统,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信息的统一发布和共享。加强失信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失信行为。进一步完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应用机制。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2.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明确PPP项目政府方实施机构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建立项目责任回溯机制,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PPP项目政府方实施机构和责任人信用记录。规范政府在PPP项目实施中的履约行为,提高政府履约能力,切实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3.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实行记分制管理,公布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建立投标人、评审专家、招标代理机构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并上传至省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4.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依法履行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不得施行滥用行政权力封锁市场、包庇纵容行政区域内社会主体的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等地方保护主义措施。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或变更合同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补偿相关企业和投资人的财产损失。牵头单位:市招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四、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经费等必要保障,切实做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要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加强舆论宣传。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开展内容丰富的诚信宣传活动,加大对政府诚信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总结推广政务诚信建设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加强督查考核。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以政务诚信建设引领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提升。市发改局负责对本实施意见落实工作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督促检查,并会同市委政法委将各单位实施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综治目标考核项目,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严格检查考评,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局;责任单位:市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处





恩施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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