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恩施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2022-04-13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3
【文字解读】关于加强恩施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2022-04-13

一、压实主体责任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项目全流程内控管理,规范招标项目前期文件编制,实行招标文件内部综合评审机制,保证招标文件的公平性。

(二)加强评标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实行专家库“建”“用”分离,将现有专家库数据系统迁移至州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平台。

(三)实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全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全覆盖。

(四)完善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建立招标代理机构实名登记名录库,强化执业绩效考核,建立优胜劣汰的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分级激励机制,加大考核结果运用,为项目业主随机、择优选择代理机构提供依据。

(五)深化评定分离改革。修订现行评标办法,完善电子示范文本,杜绝以价格差异作为主要手段的非有效竞争甚至恶性竞争。住建部门负责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进行现场管理,严厉处罚违法违规行为,并纳入失信黑名单。

二、规范交易行为

(六)将全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交易环节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管办分离。

(七)优化完善州、县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土地资产委员会)机制。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底价。

(八)制定全州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规则。

(九)充分调动全国各地市场主体参与竞价的积极性,引入央企、国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入驻恩施,实现土地、矿业权合理溢价。

三、加强成本管理

(十)严格图审。建立市场开放的图审企业名录库和评价体系,大力推行电子审图和异地图审,确保施工图质量。

(十一)合理财评。由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纳入定点服务范畴,采购单位在定点服务供应商库中依法确定评审机构,开展规范化评审,合理控制工程利润,评审重点审查工程量、材料价格、清单项有无遗漏等内容。

(十二)严控变更。设计方案确需变更的应该进行论证,且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涉及金额5万元至50万元的报项目业主单位审批,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报本级政府审批)。因不可抗力需要变更设计方案的,执行正式变更预算逐级审批制度。非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加工程量金额超过原合同金额10%(不含)以上的,倒查责任。

(十三)完善招投标环节投标报价管理。招标人应合理设置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评标基准价下浮系数等参数,确保项目利润合理、质量合格,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强化监督检查,建立监督台账,依法依规处理。

四、强化监管职能

(十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联动执法工作。在全州范围内整合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力量和资源,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常态化。

(十五)严厉打击围串标行为。公安机关加大串通投标类案件侦办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标贩子”和职业围标团伙。

(十六)严厉打击职业投标行为。州、县市成立以政府办牵头,公安局、住建局、政务局等单位参与的工作专班,集中开展打击职业投标专项行动。

(十七)规范投诉举报工作。完善实名举报程序,严厉打击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成立招投标举报调查委员会,科学决策投诉举报调查处理。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