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深入推进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1-06-28
州发改委深入推进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切实加强全州粮食流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州发改委近日印发了《州发改委关于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统计职责切实加强全州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开展粮食流通统计基层“五有五化”建设,夯实全州粮食统计基础。

《意见》旨在依法依规履行粮食流通统计职能职责,夯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实现粮食流通统计规范化管理。《意见》明确粮食流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五有五化”(有机构、有人员、有台帐、有经费、有设备、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业务流程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制化)。《意见》要求各县市发改局每年实现辖区粮食企业统计覆盖面、联网直报率、统一规范使用粮食经营台账、统计人员培训覆盖率、统计法律义务告知5个100%。参与国家政策性粮油竞价交易的企业和享受粮食流通项目经费支持的企业,按有关规定满足连续3个月向所在地县市发改局报送粮油统计资料的基本条件,才能参与竞买和申请粮食流通项目经费支持。同时,州发改委将粮食流通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全州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