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利川市东城街道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决定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关于批准利川市东城街道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协议、合伙人的决定

利川市东城街道法律服务所:

你所申请变更合伙协议、合伙人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你所对合伙协议进行修改,新合伙人边籍、陈高耀加入合伙。

恩施州司法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