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利川市忠路镇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决定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8
关于批准利川市忠路镇法律服务所变更合伙人的决定

利川市忠路镇法律服务所:

你所申请变更合伙人的相关报批材料已收悉,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137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你所原合伙人陈高耀退出合伙。

恩施州司法局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