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恩施州清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州清恩物业公司”)系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州国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公司秉承“以红色物业服务绿色崛起”的理念,坚持“顾客至上、服务至诚、管理规范”,以“用心服务、关怀客户、回报社会”为出发点,致力于打造规范化、专业化、亲情化的州级物业服务综合平台。

目前州清恩物业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处于运行初期。为满足公司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根据《州政府国资委关于加强州属国有企业招用人员管理的意见》《州国投集团人事管理制度》等规定,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任职条件。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

(四)承诺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岗位调剂和工作安排。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

  岗位

           职  责

  招聘

  人数

                任职条件

综合行政岗

1.负责公司印鉴权证的管理使用、工商行政事务的办理,公司文件的收发、签阅、办理、归档工作和保密管理,以及上传下达、内外联系、公共关系协调等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建立健全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流程。

2.负责做好公司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和公务活动的接待安排,承担公司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耗材及服务的采购和维护、巡逻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1

基本条件:

1.行政管理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及以上综合行政办公室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3.文字功底扎实,写作能力强(提交相关文字作品予以核实)。

4.形象气质佳,沟通协调能力强。

优先条件:

1.取得国家“双一流”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2.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物业管理岗

1.组织制定物业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标准。

2.负责与客户相关业务的接待、办理、反馈及各类信息的收集、分类、统计、回访、归档等工作,包括数据的分析、统计及改良工作。

3.负责对物业服务单位的考核,以及项目内楼宇及公共设施、居住环境、治安、保洁、绿化、停车场、电梯、装修的管理、服务工作。

4.协助和配合辖区派出所及社区居委会做好综合治理、社区文化等工作。

1

基本条件:

1.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3年以上物业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2.熟悉物业管理和商业运营工作流程。

3.优秀的外联与公关能力,具备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

4.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办公自动化设备。

优先条件:

1.取得国家“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

2.具有上市或大型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面积1000万㎡以上)工作经验。

3.物业管理专业。

三、招聘流程

(一)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州政府国资委(http://gzw.enshi.gov.cn)、州国投集团网站(www.eszgtgs.com)下载《应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连同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职称)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网上社保卡查询/工作单位证明)、文学作品、操盘案例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投递至报名邮箱:eszgtjt@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栏中注明应聘者姓名及应聘岗位(格式如:“张三应聘物业管理岗”),报名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4日17:30。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718-8277201

(二)资格审查及面谈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投递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初步预审。预审通过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和面谈,对通过资格确认和面谈的应聘人员,于报名结束后7日内在州政府国资委、州国投集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经历、专业知识与经验、专业技术能力、业绩成果,对综合素质、岗位胜任等方面进行验证。

应聘岗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由州国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四)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并在州政府国资委、州国投集团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公告结束后,通知考察合格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可发送入职通知。

(六)录用入职

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到岗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设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