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创新7项稳经济政策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7-06
出台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创新7项稳经济政策

  “没想到今年的租房提取额度提高了,现在每年的房租只需要用公积金支付,不需要另外补钱了。”6月9日,州直某单位缴存职工梁先生在州中心直属营业部办理租房提取公积金业务,成为全州首个享受租房提取额度提高政策的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作用,支持受疫情影响的缴存单位和缴存人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严格对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主动调研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期盼,结合我州实际,于6月8日出台了3项阶段性支持政策:

    支持困难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我州因疫情导致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2022年12月31日前可凭缓缴申请和缓补缴方案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缓缴企业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缴存人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2022年12月31日前,年度提取限额由10000元提高至15000元。

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因疫情导致还款困难的缴存人,在政策执行期(2022年6月8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自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以来,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州共有2个困难企业申请缓缴;共有294名不作逾期处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困难职工,其中212名已恢复正常还款;共有233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租房提取283.51万元,其中149名职工享受到提高租房提取额度,共提取住房公积金216.17万元。

在落实国家、省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的基础上,州公积金中心主动作为,进一步创新住房公积金政策,推动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推出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7项措施:

调整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提高至50万元。

积极推进“宜荆荆恩”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城市群内宜昌、荆州、荆门三地城市公积金中心(含三峡、葛洲坝、沙洋监狱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州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视同恩施州缴存职工。

加大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持“楚才卡”A卡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持“楚才卡”B卡或“硒谷英才卡”的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00万。

取消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制度。解除全部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专户,清退历史保证金,同时将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的阶段性担保中预售资金总额的1%调整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总额的2%。

    降低按揭项目准入工程形象进度要求,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即受理住房公积金按揭项目准入申请,按照程序履行审批。

取消按揭贷款资金拨付要求楼栋封顶的限制。

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按揭贷款政策。

据统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全州共有115名职工享受到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政策,涉及贷款资金6026.9万元;12名“宜荆荆恩”城市群的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恩施购房,享受恩施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贷款资金380.3万元;有序解除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保证金专户监管,178家企业专户监管全部解除,释放历史保证金2.97亿元。通过大力推广组合按揭贷款政策,今年上半年全州共受理517笔组合贷款业务,通过1.89亿元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撬动了商业银行贷款资金1.19亿元,增强了房地产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