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2年以来,州政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要求,对照法治建设职责,抓住关键,突出重点,有力推进法治恩施建设。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深入抓好法治理论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准确领会精神实质,深入抓好贯彻落实。坚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不断推动法治工作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中担当尽责。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深入拓展“清减降放”改革。梳理公布《恩施州县乡村三级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同县市、不同乡镇(街道)、不同村(社区)间事项一致、材料一致、流程一致、时限一致,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无差别办理。不断深化“证照免提交”改革,全州共计25461项电子证照材料在州县乡村四级实现共享。全面推行“审批科长负责制”,州县乡村四级事项办理环节较省规定环节压减9583个,事项办理承诺时限压减73049个工作日。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按照州县级“1+3”(综窗+公安、税务、不动产3个主题综合专区)、乡镇级“1+1”(综窗+公安户籍专窗)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全覆盖。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质效,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州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100%,人社、不动产、公积金等部门的254个高频便民服务事项通过“鄂汇办”APP实现掌上办理。积极拓宽“跨域通办”范围,州县两级共与湖南、重庆等90余处签订“跨省通办”战略协议。

(四)全面推进“就近办”。组织各县市迅速完成省级明确的38个下放至乡镇(街道),13个下放至村(社区)事项认领发布及业务培训工作。截止目前,全州已累计办理下沉事项5818万件。

(五)全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对标国家、省级监管事项清单,组织各级监管职能部门同步梳理检查实施清单,规范监管对象、检查类别、检查方式、检查内容实现监管事项清单的标准化管理。以“应录尽录”为基准,协调州人社局监管系统对接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互享;协调州生态环境局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各县市水库监控系统等数据通过数据库交互导入方式,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至目前,全州共计录入各类监管行为数据318.38万条,其中:行政检查308.37万条,行政处罚2877条,行政强制7条,其他行为5954条,监管行为数据归集量位居全省前列。

(六)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便民化水平。梳理政务公开政策和政务服务网上办事指南,同步至12345热线知识库,推动政务公开政策和办事咨询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联动;加强知识培训,提升公职人员的政务公开能力;打造政务公开工作恩施样板,我州《“互联网+政务公开”赋能乡村振兴》的工作经验被国办推介,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在省政府办公厅年度考核中获优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获得感不强。目前,统一受理平台可调用的证照仅有51类,除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高频证照外,仍有相当部分办事所需证照无法通过线上获取,企业群众办事仍需携带实体证照,影响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

二是政务服务改革宣传推介不够。对已实现网上办理、掌上办理及“一事联办”的政务服务改革创新举措宣传推介力度不够,企业群众知晓面不高,导致企业群众仍然习惯到线下办事大厅办理,线上办理意识尚未形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实施规范化事项管理。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按照省修订的五级事项清单,组织调整编制并公布州、县、乡、村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巩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成果。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服务。持续推进“清减降放”改革,以“清减降放”改革的原则和要求,对动态调整的清单事项,补充编制办理流程和申请材料;组织开展“清减降放”改革事项运行情况自查评估,动态调整放权事项;严格执行改革流程材料,压实窗口收件受理和部门审批服务责任。

(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进一步完善州县乡村政务服务机构场所规范化建设,推进“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落地。加快推进个人和企业常用电子证照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推动数字赋能政务服务。持续推进企业群众办事需求量大、获得感强的主题事项攻坚落地。深化政务服务“跨域通办”,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政务服务跨城线上线下无差别协同办理。

(三)做实做强“互联网+监管”。推动监管事项标准化管理,动态更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持续提升监管行为数据覆盖率和准确率。探索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和“一对一”“跨地区”“跨部门”的个性化应用,更好满足不同类型监管工作需要。

(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核心公开渠道,完善平台功能、丰富平台内容,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聚焦社会关切,拓展公开边界,提升主动公开质效。加大工作创新和宣传力度,打造恩施州政务公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