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率先出台林权抵押、质押贷款指导意见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1
恩施州率先出台林权抵押、质押贷款指导意见

近日,恩施州地方金融工作局、恩施州林业局等六部门联合行文,出台《恩施州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恩施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旨在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拓宽林业建设和发展融资渠道,加快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明确了林权抵押贷款及公益林补偿收益质押贷款实施范围和操作流程等,鼓励恩施州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支持林业发展。

贷款流程更规范

《恩施州林权抵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对林权抵押对象和条件、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用途、贷款期限和利率、抵押登记、贷款流程及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改变了过去各银行、各县市之间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能有效提高林农和市场主体贷款的规范性和时效性。

担保形式更丰富

首次将林地流转经营权纳入林权抵押范畴。大胆探索“三权分置”运行机制,在林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基础上扩大林权抵押范围,明确将林地流转经营权纳入林权抵押范畴,能有效解决有资金需求的林农、林业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

融资渠道更多元

《恩施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是结合恩施州实际推出的一项政策创新,有效弥补了生态公益林、天然商品林等不能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的政策限制。恩施州特殊的地理区位,承担生态保护任务较重,2022年,全州生态公益林等生态补偿面积占林地总面积比例达72.82%,补偿资金超过2.6亿元,《恩施州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指导意见(试行)》有效利用了生态公益林未来一定期限的补偿收益作质押进行贷款,拓展了融资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全州林业市场融资活力,促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恩施州将以林权抵押贷款、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为重要抓手,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优化林业市场营商环境,助力恩施州乡村振兴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推进恩施州“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