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下拨我州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亿元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4
省财政厅下拨我州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亿元

今年以来,省财政厅下拨我州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4亿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低保五保兜底保障资金)预算2.7亿元。

省级下拨中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含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应急处置、救助帮扶、监护支持、精神关爱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支出)、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省级补助资金优先用于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统筹用于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救助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

全州各级财政部门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措施,紧扣“六稳”“六保”,着力纾民困解民忧。1至3月底,全州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7.7万人,支出资金21958万元;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对象1.8万人,支出资金5210万元;实施临时救助5233人次,救助资金10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