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宣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宣恩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方案的通知
栏目: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03
【解读】宣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宣恩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方案的通知

2023年3月30日,宣恩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宣恩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宣恩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方案的通知》,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为持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支持乡村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国发〔2017〕54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支持脱贫县继续实施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政策的通知》(鄂财农发〔2021〕32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省、州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统筹部署、协同推进,抓住重点、补齐短板,铆足干劲,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二、统筹原则

(一)精准使用。坚决防止出现规模性返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接续做好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保持过渡期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补短板项目,坚持以规划为引导,以项目为载体,精准使用。

(二)应统尽统。依据鄂财农发〔2021〕32号明确的16项中央层面资金和8项省级财政资金全部纳入统筹,做到应统尽统。凡是纳入一般性转移支付范围的涉农资金,统筹保障相关支出责任落实,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产业发展上优先安排,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跨类别使用,大类间打通,集中投入,形成合力。

(三)规范管理。健全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整合资金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做好项目储备,科学设定绩效目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建立财政资金统筹台账,明晰统筹资金指标来源和项目安排,实行双台账管理,财政部门分投向建立台账,主管部门分项目建立台账。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和绩效管理要求,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四)完善机制。为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