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亮证”!我县发放首份电子道路运输证照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14
手机“亮证”!我县发放首份电子道路运输证照

鹤峰网讯(融媒体记者 梅燕 通讯员 李颖)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决策部署和持续开展“减证便民”的具体要求,县交通运输局不断加快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建设的步伐,先行试点,于4月13日上午发出了我县首份货运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电子证照。

申请人鲁某表示:“现在真是太方便了,以前办证大本小本一大堆,经常容易丢失,而且办理需要一天的时间,现在手机轻松一扫,一小时内就可以办好电子证照,将证件装进手机,再也不怕证件弄丢了!”

据了解,湖北省将于5月1日正式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鹤峰县目前启用的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等共9类。

持证主体经实名认证后,可以通过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掌上运管APP”等手机客户端进行电子证照的添加和绑定,实现电子证照的有效携带和电子亮证。如需纸质证件,可通过以上手机移动端或湖北网上运管自行下载打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也可到当地政务大厅对应办事窗口打印纸质版道路运输电子证照。需要注意的是,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证必须同步展示人、车辆照片才具有法律效力。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局将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应用服务和系统运行,提升道路运输政务服务效能,持续优化交通运输领域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和群众经常办理的服务事项,积极拓展电子证照证明应用和服务领域,加快推进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跨地区、跨部门、跨系统互信互认,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