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通告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4
关于公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货运车辆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企业)管理,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出厂(站、矿、场),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企业)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省治超办工作要求,现将全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欢迎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举报电话:0718-8216370

 附:恩施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

 恩施州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

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4日    

恩施州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