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
关于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开展,根据《关于印发〈鹤峰县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鹤双随机办发〔2023〕1号)要求,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开展工程质量检测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体,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深入实施质量强国战略,持续强化房屋市政工程检测市场整治,规范全县检测市场秩序,充分发挥检测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作用,营造公平、公正、规范的检测市场环境,推动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鹤峰县市场监管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鹤峰县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按照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2023年4月21日-5月5日。

(四)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行为、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检测人员、仪器设备等内容。

鹤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的检查等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动能与效能,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等事宜。

(二)严格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要求,规范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要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对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鹤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鹤峰县市场监管局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