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恩施州发布2023年五一消费提示: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6
【消费提示】恩施州发布2023年五一消费提示: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五一小长假悄然而至,即将迎来旅游、餐饮、购物等集中消费高峰,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健康、舒心的节日,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恩施州消费者委员会发布如下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一、节日消费甄别“种草”广告。近年来,上网刷分享,看“种草”,做攻略成为年轻人旅游或消费前必备功课,一些人抓住消费者心理假“种草”、真营销,且利用虚假宣传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23年5月1日即将实施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广大消费者对于社交媒体平台上的网红景区、美食探店、打卡体验请仔细甄别,避免踩坑、爆雷。

二、外出旅游注意安全。五一出游高峰,广大消费者请提前关注景区客流量,预约门票,错峰出行;尊重市场规律,主动拒绝“零团费”“0元购”等为噱头的低价游;旅游景区的一些商店出售的贵重物品真假难辨,在景区最好不要购买珠宝、玉石等名贵商品,不听信“开光、限量”等夸大宣传,不轻信“包治百病”药材宣传和食品虚假宣传“药用功效”;自驾游要提前做好攻略、合理规划,不去未开放景点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目的地,保护好人身财产安全。

三、节日餐饮重安全,反浪费。晚春夏初,温度适宜,细菌繁殖加快,广大消费者购买凉菜、熟食时请妥善保存,尽快食用;外出就餐时请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馆,自觉使用公勺公筷,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主动拒食“野味”,长江、清江渔获物,来历不明的野生菌。2021年实施的《反食品浪费法》将反对浪费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条文,请广大消费者自觉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意识,对商家推荐菜品依个人口味理性选择,自觉践行“光盘行动”,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四、培训服务注意格式合同。五一是放松、休闲的好时机,也是很多人学习、充电的好档期,很多消费者借此假期进修充电,考公培训、职业技能培训、资格考试培训遍地开花,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培训时要注意查看格式合同,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条款要重点关注,对异议条款与商家达成一致并标记或捺印确认。

五、购物注意促销陷阱。五一期间,各大商场超市纷纷推出促销活动:价格优惠、赠送商品、返券让利……面对各种促销活动,请详细了解促销规则和限制条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按需购物,不要被低价或赠送诱惑而冲动消费,尤其是在购买食品等有保质期限的商品、反季衣物时,理性下单、认真查验,提防低价促销陷阱,消费时注意保留购物凭证和促销宣传单。服务消费前,要看清收费标准,问清消费内容和价格,避免隐性消费陷阱。

五一假期期间,恩施州12315热线全天畅通(每天早8:30-17:30人工值守,其余时间转12345接听),守护您合法的消费权益。请您在接受商品和服务时注意保存消费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请及时与商家协商、寻求消费维权服务站帮助、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同时提醒广大经营者:每个店铺、每次服务都是恩施旅游形象的展示,请坚守法律底线,履行法定义务,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