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人社局:“流动仲裁庭”进学校上门服务“零距离”
栏目: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4-28
鹤峰县人社局:“流动仲裁庭”进学校上门服务“零距离”

(特约记者 蔡永慧  通讯员 彭璇)“流动仲裁庭真好!主动到学校帮我们解决了纠纷,不用再费时费力费钱来回跑了。”学校老师董某感激地说道。

4月28日,鹤峰县人社局“流动仲裁庭”走进鹤峰县特殊教育学校,采取速裁快调办案模式,通过就地开庭、现场办案、当面调解、就地解决等上门服务,不到40分钟,成功调处一起工伤待遇案件。

据悉,董某是学校老师,在工作中不慎摔伤,经相关部门鉴定为“工伤,伤残九级”。双方就工伤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董某遂提起劳动仲裁。鹤峰县人社局收到劳动仲裁申请书后,为避免当事人来回跑路的负累,决定让“流动仲裁庭”跑路,把仲裁庭“搬”到了学校现场。庭审时,双方围绕医疗费用计算、护理费标准等展开辩论,仲裁员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既讲法律又讲情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仲裁委当庭出具仲裁调解书,实现了快立、快送、快调、快审、快裁、快结“六快”的办案目标。

调解后,县人社局工伤股负责人就工伤预防、申请及保障等工作进行宣传讲解。仲裁员也向用人单位详细讲解《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知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高调解质效,鹤峰县人社局以“和谐劳动关系·千名仲裁员服务万企”活动为载体,积极推行劳动争议速裁快调办案模式和“流动仲裁庭”服务,变“等案上门”为“主动上门”,推动调解仲裁工作窗口前移。2023年以来,鹤峰县人社局已开展“流动仲裁庭”6次,化解工资争议案件12起,工伤案件1件。通过“公开庭审”“庭审观摩”“普法宣传”,逐步增强用人单位规范用工意识和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

接下来,县人社局将以流动仲裁庭的顺利开展为契机,进一步整合与发挥基层调解资源,让仲裁员下沉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将公平、公正、严谨的办案规则和工作规范带到基层,打通劳动维权的最后一公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力量。